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乐山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我单位为满足乐山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项目的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乐山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项目,项目预算153736.73万元。
一、采购内容(简介):乐山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以深化改革为强大动力,以调整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本项目主要包含四个子项目: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桥梁、景观等改造提升工程,乐山市级中小学、老年大学新建、改扩建工程,嘉州绿心公园体育中心工程和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工程。
1、政策性强、法律法规多。特别是项目拆迁安置补偿环节难度大,既要保持项目拆迁安置政策的统一性、连续性、稳定性;又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保障被安置人的合法权益,这要求供应商十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
2、项目实施难度大,不确定因素多。本项目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没有经济收益,项目实施应由政府主导、各级部门配合,广泛宣传、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保持社会稳定。本项目主要包含四个子项目: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桥梁、景观等改造提升工程,乐山市级中小学、老年大学新建、改扩建工程,嘉州绿心公园体育中心工程和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工程。项目征收拆迁难度大,建设周期长、老百姓安置需求强烈,为快速推进该项目的建设,确保安置任务按时完成, 因项目的特殊性和从城市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出发: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具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资质。并具有完成3至5项此类项目的成功业绩。
3、项目垫资巨大。项目总投资153736.73万元,除30787万元通过业主项目资本金投入解决,其余122950万元为供应商垫付,占投资额的80%,对供应商筹资能力要求相当高。
4、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由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的法人独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经营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及城建项目的开发,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从事其他相关领域业务。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利用自身优势,运用现代经营管理理念,进行投融资和资产经营管理,引领各类资金投向乐山市城市基础建设,推动城市基础项目建设。选择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快速推进项目的建设,同时可最大限度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