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阜新市“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编号:FXCG2017-01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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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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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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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新市“十三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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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不分包。最高限价20万元。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五)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市政行业专业(排水)甲级或以上资质。
(六)设计项目负责人***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阜新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首先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网址:http://www.ccgp-fuxin.gov.cn,然后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到市财政局报审。报审地点:阜新市财政局采购办(402室);联系电话***
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6年3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402室)领取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身份证、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磋商保证金
1、 缴纳方式: 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名称、所投包号及汇款人联系电话***
收款单位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账号:12011000009244
开户银行:阜新银行高新区支行
联系电话***
2、蹉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
3、递交蹉商保证金时间:2017年3月22日15:00止(北京时间)(此时间为到账时间)
4、退还磋商保证金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411室
5、退还磋商保证金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1、磋商时间:2017年3月23日9:00(北京时间),磋商时递交响应文件。
2、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磋商。
七、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