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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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03.24 |
招标代理: |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乌鲁木 |
内 容: | 高新区(***)****年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B包)资格预审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缓解地方政府短期资金压力,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民政府)决定 |
高新区(新市区)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B包)资格预审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乌鲁木齐市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缓解地方政府短期资金压力,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高新区(新市区)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B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本次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兹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市区)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B包)
项目编号:XJTF(GK)2017ZF47
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六十户乡,工程投资估算约9亿元,以经政府批准的规划、立项、可研文件为准。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配套市政管网设施、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美化工程等基础设施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政府)授权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合作期不低于10年(包含建设期及运营期,建设期不超过2年)。合作期内,中选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将负责本项目范围内:
1) 美丽乡村的整体规划及设计;
2) 项目范围内基础设施(道路、管网等)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最终PPP运作方式以审批通过的PPP实施方案为准。
本项目合作期不低于10年(包含建设期及运营期,建设期不超过2年)。
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中选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础设施和运营服务,在运营期内,政府方根据可用性绩效考核结果,按年向中选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等额支付项目年可用性付费;根据运维绩效考核结果计算支付每项目年运维绩效付费。中选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收回投资、合作期内运营成本并取得合理回报。
四、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审包括“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文件将会被否决,不再进入详细评审。评审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详细评审细则”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5名候选人。
(一)符合性审查
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 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组织;
2、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或房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须注册在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整;或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整;
5、 2012年1月1日以后,作为社会资本投资或施工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投资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PPP项目(PPP、BOT、TOT、ROT、DBFOT等);
6、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同时满足第(1)、(6)项要求,且联合体牵头方应同时满足第(2)、(3)、(4)、(5)项要求;
8、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9、 单位负责人***
10、 其他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
(二)详细评审
1、 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小组成员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详细评审细则”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分。得分由参与方案评审的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确定,计算结果保留
1、申请报名
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至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申请人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请携带: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携原件备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自拟);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加盖公章。其中,授权代表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即可。
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时至19时,至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
2.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2.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邮费自行支付。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正五副共六份,同时附U盘一个)面送至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1305室。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资格预审时间(开标):2017年3月2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B座1305室
七、资格预审公告发布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http://www.wlmqcg.com.cn/index.jsp)上发布。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5名候选人。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采购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建设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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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220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