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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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03.07 |
地 区: | 长兴县 |
内 容: | ***夹浦镇夹浦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装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夹浦镇夹浦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装饰改造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夹浦镇夹浦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装饰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室内局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卫生 |
长兴县夹浦镇夹浦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装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兴县夹浦镇夹浦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装饰改造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长兴县夹浦镇夹浦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装饰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室内局部改造、拆除以及所有垃圾(含建筑垃圾)的清除、外运和堆放、施工道路畅通及安全措施和现场所要考虑的其他一切风险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15万元,计划工期4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老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新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3、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A类证书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6、投标人须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按顺序装订):
(1)企业介绍信(原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
(2)经办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五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名时间和地点: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3月3日-2017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4 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1幢601室购买招标文件,过期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招投标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夹浦镇夹浦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夹浦镇夹浦村 地址:***
联系人:丁书记 联系人***
电 话: 13567951276 电 话: 0572-6025960
长兴县夹浦镇招投标中心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