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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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一、采购人名称:***林业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年中央财政森林鼠害防治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林业局《关******** 年中央财政森林鼠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林函〔****〕 * 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年央财政第二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的 |
关键词: | 森林 防治 |
一、采购人名称:洪雅县林业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洪雅县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鼠害防治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眉山市林业局《关于洪雅县2016 年中央财政森林鼠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林函〔2017〕 4 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 年央财政第二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6〕 152 号)以及《洪雅县2016 年中央财政森林鼠害防治项目买施方案》,在2016 -2017 年在槽渔滩镇、瓦屋山镇和桃源乡开展挂设林鼠诱捕器防治赤腹松鼠6600 亩。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本项目采用的器材为林间捕鼠器,根据采购人前期市场调查,国内目前仅有仁寿县林云林技服务有限公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和要求,因此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一)洪雅县林业局根据眉山市林业局《关于洪雅县2016 年中央财政森林鼠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林函〔2017〕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 年央财政第二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6〕 152号)以及《洪雅县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鼠害防治项目买施方案》,在2016 -2017年在槽渔滩镇、瓦屋山镇和桃源乡开展挂设林鼠诱捕器防治赤腹松鼠6600 亩。
(二)上述符合项目服务特征,国内目前仅有仁寿县林云林技服务有限公司生产。
(三)经专家组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四)论证专家组成员
序号 |
专家姓名 |
性别 |
职称 |
从事行业 |
1 |
王桂兰 |
女 |
执业律师 |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 |
2 |
刘伟 |
男 |
工程师 |
洪雅县林业局 |
3 |
祁明大 |
男 |
高级工程师 |
洪雅县林场 |
六、拟定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
(一)拟定供应商名称:仁寿县林云林技服务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地址:***
七、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财政部门或采购人提出意见。
财政部门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董老师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