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营铁路电气化改造环保整改招标-2017年3月大唐国际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王玉营铁路电气化改造环保整改招标-2017年3月大唐国际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
招标编号:CWEME-201703GJTKT-S001
招标人: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所属地区:内蒙古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王玉营铁路电气化改造环保整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内蒙古大唐托克托电厂专用线位于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和清水河境内,起自既有大准线二道河站接轨,向北经K13+267处的兰家窑站后沿西北方向进行,经K21+850处的塔克隧道后于K23+000处折向西南行进至王玉营站,最终至电厂卸煤场,线路全长37.738Km。目前此处有:王玉营办公及生活区、王玉营机务段、王玉营站接触网工区、兰家窑站接触网工区的锅炉房使用的锅炉为燃煤型,王玉营办公及生活区生活污水不达标排放;兰家窑站和区间牵引变电站的旱厕没有防渗设施。
二、招标范围:
1.暖通部分:将全线的王玉营办公及生活区、王玉营机务段、王玉营站接触网工区、兰家窑站接触网工区的锅炉房内的燃煤锅炉及配套的辅机和附属设备均拆除,更换为生物质热水锅炉及配套辅机和附属设备,更新室内采暖系统及给排水系统。
2.给排水部分:王玉营办公及生活区既有生活污水系统增加埋地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工程;四处锅炉房改造配套室外给排水系统;室外消防系统,本次工程仅考虑扩建锅炉房和新建储料仓室外消防。
3.土建部分:
3.1.锅炉房更新改造部分:锅炉房扩建及改建;新建储料仓;室外配套场地硬化;
3.2.配套给排水部分:增设污水储存池和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
3.3. 兰家窑站和区间牵引变电站分别新建防渗旱厕各一座。
4.电力部分:更新锅炉房、污水处理设备、消防设施的配套供电系统。
5. 环保部分:铁路两侧居民区增设金属声屏障,在(K37+100-K37+490)线路两侧,共计780米。
6.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民扰问题、树木砍伐、清理等相关工作由投标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7.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树木砍伐及民扰等不可预见原因造成费用增加,招标方不再追加工程费用。
8.材料供应:所有材料、设备、机械用具及水电均为投标方提供,费用自理。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同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提供相关证书;
3)投标人近 5年内应具有2 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出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过去承接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单位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负责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或者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9)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满足资格要求且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10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费必须以公司账户电汇,否则无法开具标书费发票)
注: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进行交纳,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且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3月21日上午10:0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5.2送达地点:北京(具体待通知)
5.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不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
5.5招标代理机构仅在“招标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招标公告,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 位: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471-8668538、0471-8668746
邮 箱:zlc3554@163.com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克托县燕山营乡
邮 编:010206
招标代理机构:
单 位: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10-68777756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银河财智中心A1座908室
邮政编码:100040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督察电话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传真:***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2017年01月13日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