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浙大建招H2017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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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7.01.23 |
截止日期: | 2017.02.15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发行企业债券 |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浙大建招H201720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发行企业债券。本项目确定1名企业债券主承销商。中标人受采购人委托,统筹协调会计师、律师、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中标人承诺协助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报批工作,确保国家发改委受理发行申报资料。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承销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企业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4.3 投标人具有2015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C类及以上券商等级证书(若2016年证监会对券商的评级分类已发布,则以2016年的券商评级分类为准);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14年—2016年在全国发行企业债券作为主承销商的成功业绩累计不少于5单。
(2)近三年没有因债券承销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的管理、督导被证监会或国家发改委通报或处罚;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失信记录;
五、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4日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洋路384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15日上午9:30(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八、投标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九、开标时间:2017年2月15日上午9:30(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十、开标地点: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50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支付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丽水分行
银行账号:9060 0012 0190 0011 35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2月13日下午16:00时止,以实际到帐为准,逾期缴纳者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需中标通知书公告后方可转帐退付。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企业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证明文件;
(3)2014年—2016年在全国发行企业债券作为主承销商的成功业绩复印件(不少于5单业绩清单及发改委批复文件);
(4)券商等级证明文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券商基本情况简介;
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以上资格认定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初审,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姓名:丁建荣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姓名:朱海军电话:***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