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委托,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系统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项目预算
45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四)投标人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1-16 到 2017-01-2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请磋商人自带存储介质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2-13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2-13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6号楼2门1703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国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