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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 烟气臭氧法脱硝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7.01.12 标签: 山东省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17.01.12
截止日期:2017.01.19
地 区:山东省
内 容:第一部分 招 标 公 告 此文件为**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泡花碱玻璃熔窑(蓄热式马蹄焰池窑)所配套的烟气臭氧法脱硝系统的采购而编制,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它包括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次招标范围为烟气臭氧脱硝的全部系统,包括装置内的工艺系统
关键词: 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   招  标  公 告
此文件为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泡花碱玻璃熔窑(蓄热式马蹄焰池窑)所配套的烟气臭氧法脱硝系统的采购而编制,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它包括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次招标范围为烟气臭氧脱硝的全部系统,包括装置内的工艺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的设计、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调试、性能测试、技术服务(含培训),并承担烟气臭氧法脱硝系统工作范围内的通过试运行和性能考核验收的全过程的总承包;土建部分由投标方提条件,招标方负责施工。
一、    项目名称: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烟气臭氧脱硝工程
二、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烟气臭氧脱硝工程招标。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含勘探)、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试运行等内容,本改造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资质,且可从事相应工程总承包业务;
3.投标方必须在上三年内具有不少于二个的烟气脱硝工程业绩,并验收合格投入运行(需提供合同原件);
4.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投标人提交标书时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   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从2017年   01  月  12  日9:00时-2017年  01  月  19  日16:0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领取。
 
勘察现场:投标企业自行勘察
五、   提问时间:2017年  01  月   21   日15:00时;
六、   答疑时间:2017年  01  月   21   日15:00时;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  02 月  02 日下午13:30分开始递交至14:00时截止。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7年   02  月   02  日下午14:00时。
八、       开标地点: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九、       所有关于本次招标的正式通讯请致:
招标人: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适用范围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部分投标公告中招标项目所叙述的招标内容;
2、本次招标的形式为公开招标,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
二、定义
1、“招标人”系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法人)。
3、“入围投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
4、“中标投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竞争力最优、赢得服务合同的投标人。
5、“服务”系指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的各项服务。
三、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并能在国内合法销售上述产品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参加投标的单位代表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四、招标文件说明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1招标文件的澄清
2.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按招标书载明的通讯方式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2.1.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人的书面答复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2.2.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3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资格有可能被评审小组否决。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资格、资质及证明文件:
1.1.1投标函(见附件格式);
1.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1.1.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1.1.4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1.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格式)、法人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1.6同类产品销售合同及投标人相关产品业绩一览表(见附件格式);
1.1.7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盖章);
1.1.8投标承诺、优惠条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报价表:
2.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格式);
2.2设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格式)
3、商务和技术文件:
3.1经营业绩一览表(包括用户名称、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
3.2商务情况表(格式附后);
3.3商务和技术偏离表;
3.4投标产品及配套产品明细表;
3.5关键元器件明细表(包括制造厂名和国别);  
3.6备品备件及工具明细表;
3.7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和产品组成及配套系统说明;
3.8投标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3.9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3.10计划开、竣工日期施工进度网络图;
3.11设计技术方案;
3.12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
3.13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和相关文件。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投标人应准备两份打印的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4.2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
4.3为方便唱标,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两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4.4投标人须准备电子版投标文件1套(U盘),单独一个信封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按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的规定;
5.2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人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
5.3本次招标项目为公开招标,各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
5.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签字确认。若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5.5投标人不得在报价之外无偿赠送物品、配件或免费旅游、考察等。
六、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之日起90日内。
七、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人要按设备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3、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4、对于投标进口产品或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5、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6、各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招标的有关费用;
八、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2017年  02   月  02   日13:00时前,以现金形式交纳  5 万元(大写: 伍万圆整)的投标保证金;没有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金。
3、投标人发生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九条款中所列情况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九、无效的投标
 1、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2、公开报价后、投标人撤回投标,退出招标活动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4、投标人向招标人、评标小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5、中标人不按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投标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其权力。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
十、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5日内,中标人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按中标价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汇票的形式支付。
2、如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并按评标结果依次选择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

技术规范
一  概述
1.1项目概况
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现有4台泡花碱玻璃熔窑,随着环保要求逐渐提高,计划进行臭氧脱硝改造。投标方需提供成熟可靠的臭氧脱硝工艺及装置。
1.2工程范围
青岛海湾索尔维化工有限公司4台泡花碱玻璃熔窑烟气臭氧脱硝工程,包括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制作安装、相关配套设施施工、设备调试等。
1、本项目所需的脱硝系统以及与之配套的公用系统的工艺、设备、电气、仪表自控、采暖、通风、给排水等相关专业的所有工程设计。
2、整个脱硝系统范围内所有的工艺、设备、电气、仪表自控等相关工程的采购、制造、供货、运输、保管、施工、安装、设备检测及检定、培训、调试、性能试验等,并提供运行指导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3、供货包括了承包工程内的所有设备、管道、材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该工程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与招标方发生费用问题,凡投标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4、本工程须满足安全、消防、环保的要求。
5、承包方式:总承包交钥匙工程。
1.3主要技术原则
1、本脱硝项目要求采用臭氧法脱硝方式。
2、为了与窑炉运行匹配,装置的设计保证在窑炉负荷波动时有良好的适应特性。设计时,考虑在烟气量及氮氧化物浓度波动时,脱硝系统可实现联动控制,确保排出烟气达标;
 3、整套脱硝系统及其装置能够满足整个系统在各种工况下自动运行的要求,系统的启动、正常运行监控和事故处理实现完全自动化;
4、脱硝系统运行不能对窑炉、除尘及脱硫等装置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
 5、脱硝后不能产生二次污染物;
 6、投标方需给出脱硝装置年运行成本分析明细;
 7、布局合理,结构紧凑,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
8、本工程采取统一招标的模式,要求脱硝后烟气中NOx排放浓度折算后≤100mg/Nm3;
9、液氧不采用现场制备,采用外购液氧的方式。
1.4接口界限
招标方在臭氧发生器设备间内提供AC380/220V 的电源柜,接入等费用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二 原始资料
2.1  烟气条件:以下参数为单台窑炉参数:
序号
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烟气流量
N?/h
25500
干基,标况
2
烟气流量
N?/h
55700
工况
3
烟气温度
260
最高
4
NOX含量
mg/Nm3
1000
工况
5
SO2含量
mg/Nm3
100
干基,标况
6
尘含量
mg/Nm3
120
干基,标况
7
H2O含量
v/v
~0.105
 
8
年运行时间
h
全年无间断
 
2.2遵循的相关规范
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标准和安全、健康、环保规范。设备应达到但不限于下列标准:
序号
标准/规范代号
名        称
备注
1
GB16297
《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
 
2
GB985
《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基本形式尺寸》
 
3
GB50030-91
《氧气站设计规范》
 
4
GBJ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5
GB50205 
《钢结构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
 
6
GB8928  
《涂装前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7
GB405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8
GB/T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
 
9
GB1031  
《表面粗糙度标准》
 
10
GB985  
《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接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11
GBJ23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
 
12
DL5028-93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13
GB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14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15
AQ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16
DL/T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17
DL/T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18
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19
DL/T504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20
GB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21
HG/T 20675-1990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22
SH/T3082-2003
《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
 
 
三 臭氧法脱硝设计原则
3.1 技术要求
3.1 性能保证
脱销系统的主要性能指标及保证值要求如下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保证值
备  注
1
整套\脱硝装置可用率,%
≥99
与窑炉同步运行率100%
2
主体装置使用寿命,年
≥30
 
3
NOx排放浓度,mg/Nm3
≤100
 
4
设备噪声,dB(A):
1) 主要设备
2) 控制室设备
≤85dB(A)
≤60dB(A)
 
5
脱硝系统总阻力
Pa
 
6
脱硝装置负荷适应范围
%
30~100
7
 
 
 
3.2 技术原则
●要求臭氧法脱硝工艺保证技术是先进的、可靠的,能满足长期稳定运行需要,并结合原材料供给便利的条件选择合理的烟气处理工艺。
●安装的臭氧氧化脱硝装置,能够实现4台窑炉共用,投标方提供氧化装置所需的液氧储槽、汽化、减压装置,储槽容积不低于7天的用量。液氧供应厂家在招标方同意的基础上由投标方负责商谈确定,原则上保证费用低,运输距离短。整套系统及辅助装置应能够满足整个系统在各种工况下自动连续运行的要求,保证启动程序能快速进行,在负荷波动时有优良的特征,以及可靠的连续运行方式。 
   ● 为了与窑炉运行匹配,装置的设计保证在窑炉负荷波动时有良好的适应特性。设计时,考虑在烟气量及氮氧化物浓度波动时,脱硝系统可实现联动控制,确保排出烟气达标;
   ●设计时,需考虑预留烟气脱硝设备位置,今后排放标准提高到100mg/Nm3以下或更低时,只需增加相应设备即可满足排放要求,不得对原有装置破坏性改造;
● 材料选择上保证适应实际运行条件的需要,考虑适当的腐蚀余量。安装时应能避免断裂,特别是使用两种不同材料连接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
   ● 所有设备和管道,在设计的时候将考虑设备和管道发生故障时能承受最大的温度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将考虑最差运行条件及事故情况下的安全裕量。
   ●整套脱硝系统及其装置能够满足整个系统在各种工况下自动运行的要求,系统的启动、正常运行监控和事故处理实现完全自动化;
●脱硝系统运行不对窑炉、除尘及脱硫等装置的正常运行照成影响,脱硝后不能产生二次污染物。
●脱硝装置应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尽可能减小占地面积,减少运行成本。脱硝系统装置的安装和使用均应符合当地政府的规范要求,如需办理消防、安全等手续,由投标方负责办理,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支付。
● 对本烟气脱硝系统运行性能有影响的易于损耗磨蚀或易于出现故障的设备(例如喷嘴、泵、管道?)其设计和安装也应易于更换、检修和维护。
● 所有泵的叶轮采用耐磨损、耐腐蚀材料,泵的轴承密封采用机械密封。
● 应配备充分数量的采样和测量孔点,进行气体采样和温度、流量监测。
● 设备和管路将充分考虑系统功能的实现和运行工作的方便。臭氧氧化装置采用的管线、阀门等均选择不锈钢材料。
● 塑料管和FEP管需要防备机械损伤。
● 在设备的冲洗和清扫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在各区域地坑,然后送至吸收塔系统中重复利用,不能将冲洗废水直接排放。
● 露天设备设置必要的防雨、防冻设施。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气象特点,设备尽可能布置于室内,有冰冻危险的户外设备、管道和管道附件均应采取保温措施,所有设备、管道均应能停运时放空,并考虑排气设施。
3.3 设计标准和规范
脱硝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最终交付等应符合相关的中国法律及规范、以及最新版的ISO和IEC标准。
四.供货范围、工作范围及服务
4.1概述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供窑炉烟气脱硝装置,处理后的烟气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同时必须满足我国现行的相应标准、规范中的要求。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供窑炉烟气脱硝装置包含脱硝系统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竣工、试运行、培训、交付使用、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等方面的所有工作。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总体进度要求,按时提供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文件及施工、安装、运行说明。
投标人根据本工程总体进度要求,提交工程的总体网络进度。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将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投标人将负责派遣技术专家对设备、装置、材料等进行检验和调试(包括功能试验、调试、试运行),并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性能试验。
投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中按系统分类,详细列出所供设备和材料的清单,备品备件清单,进口设备部件(若有应单独列出)、和材料清单。
4.2供货原则
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确定的供货界限和内容供货,投标人的供货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保证其性能指标和安全可靠地运行,并且应投资低、消耗少。
本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应采用目前先进的技术,具有类似装置的使用业绩。具有高的可靠性、可操作性、可维修性和可扩展性。
以下为工艺和仪表控制部分供货的最低要求,但不限于此:
● 所有转动设备(泵、风机、搅拌设备等)的电动机及共同底座随主设备供货。
● 所有设备(风机、阀门等)的执行机构随主设备供货。
● 所供设备应油漆完好,所有投标人供货范围内设备及设备本体自带的钢结构、管道、支吊架等的油漆属于投标人的供货内容。用于现场修补的面漆材料应包括在相应供货范围内,现场的修补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 设备及钢制箱罐的防腐内衬由投标人负责供货及施工。
● 招标人对备品备件的采购在合同谈判时确定,投标人对这部分供货的报价应单独列出。
4.3供货内容和界限
4.3.1一般要求
工作范围包括:臭氧氧化脱硝装置、公用系统和辅助系统等全部工程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4.3.2设计接口及工作范围
臭氧氧化脱硝系统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包括臭氧氧化脱硝系统、喷淋设施、液氧供应系统、循环水系统、电气系统、自控系统及其他辅助设施等。
4.3.2.1 烟气
入口:现场勘察、设计
出口:现场勘察、设计
4.3.2.2液氧供应设施位置:现场勘察
4.3.2.3循环水:
招标方自建生产备用水箱,可作为脱硝设施降温水源。
4.3.2.4 电气:
招标方提供电源接口给脱硝系统,投标方负责从配电柜开始与脱硝系统相关的所有电气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由投标方阐述脱硝系统供电容量及用电负荷等。
4.3.2.5验收:
工程的竣工验收组织及专业监测等,由投标方统一考虑,招标方配合。
4.4电气
4.4.1 设计范围
包括脱硝装置内部的动力、配电、照明、防雷、接地设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
4.4.2 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
根据相关电气设计标准,本工程负荷等级为III级。
4.4.3 设备材料选型原则
电气设备选择在满足工艺要求以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选用操作方便、可靠性高、便于维护、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以便使整个电气系统能高效、可靠的运行,保证电气设备元件均为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
4.4.3.1 控制柜
额定电压:380V
集控室外壳防护等级:IP30,就地控制箱及就地仪表接线箱采用户外型    4.4.3.2 电动机
电动机适合户外安装及按工艺要求连续和间歇运行,严禁使用高耗能淘汰电机产品,配套电机防护等级IP65。
4.4.3.3 装置配电
电线、电缆的选型:电缆为阻燃型、交联、铜芯电缆;低压系统电力电缆等级为0.6/1kV;控制电缆电压等级为450/750V。
电缆截面选择:电力电缆除按载流量选择截面外还要进行短路电缆热稳定、电压降和保护设备配合校验。
 控制电缆截面为1mm2,电流回路为1.5mm2。≤6芯备用1芯;>6芯时每增加6芯备用1芯。
 敷设方式:沿电缆桥架或电缆沟敷设。其材料厚度不得低于2.5mm。配线钢管和软管、软管和用电设备间均采用管螺纹连接。
4.4.4 控制及保护
4.4.4.1 电气传动及控制
低压用电设备操作方式均为集中操作和机旁手动操作。机旁操作箱选用三防产品,满足防水、防尘及防腐要求。一次回路元器件:全部选用国内外知名品牌元件。
4.4.4.2 继电保护
(1)低压电动机保护
 短路保护、断相保护、过负荷保护(整定值1.15倍)。
(2)低压配电线路保护
 配电线路采用上下级保护电器,应有选择性动作,干线上的空气开关宜选用短延时脱扣装置;用空气开关保护的线路,短路电流不应小于空气开关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
(3)继电保护的时限配合要满足阶梯性和选择性,提供整定值计算表。
4.4.5 装置照明及检修电源
负责脱硝系统内所有设备照明。
照明系统采用380/220V,3相4线,照明类型采用LED灯具。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各场所的照明电源由就近配电柜供电,并设单独的照明箱。
4.4.6 防雷、接地
本工程为三类防雷,屋顶、罐等采用避雷网(带)、避雷针或其他金属结构作为闪接器,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感应雷、防静电,保护和工作接地共用接地系统,采用TN-S系统。
接地极导体采用镀锌钢管(F50);接地网导体采用镀锌扁钢,室外及地下采用-60×6的镀锌扁钢,室内采用采用-40×4镀锌扁钢。脱硝区域内为独立的闭合接地网,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该闭合接地网至少有四处与厂区的主接地网电气连接。
仪表专业接地根据其专业要求确定。
4.4.7 电缆及桥架
电缆敷设和电缆通道的设计除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外,还应满足相关的设计、施工、调试和验收规范的要求。电缆穿管应为镀锌钢管,电缆桥架为热镀锌材质,托面为镂空设计,能够耐碱性腐蚀。
承包方供货的电缆,包括控制电缆、热电偶补偿电缆、电力电缆、通讯电缆及专用电缆等,所有电缆应为阻燃电缆,具有较好的电气性能,机械物理性能以及不延燃性。应能满足本工程的实际工作环境,并满足有关国际、国家规范和标准。计算机及控制电缆单根总芯数不超过 14 芯,并按要求留有备用芯。用于开关量信号与控制装置连接:选用1.0mm2无卤低烟阻燃交联聚乙烯烃电缆(电缆导体的最高额定温度90℃),分对屏蔽加总屏蔽。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耐火特性试验执行GB12666.6 及IEC331 标准,阻燃特性试验执行GB12666.5 标准)。
4.5 仪表及控制
4.5.1 DCS及PLC系统配置
本工程计划后期将脱硝系统PLC接入原有生产DCS系统,投标方提出相应要求,包括相应的I/O模块,I/O冗余大于20%,与现场传感器和执行机构组成整个仪表自动控制系统,DCS实现所有信号的采集,运算和调节,人机界面进行工艺参数的显示和设定,设备监控及故障报警;控制程序便于识别,易于修改,方便今后工艺变化引起的程序改动。 要求控制系统实现与现有生产用DCS系统的对接,可实现远程控制,提供满足生产控制系统要求的接口软、硬件和相应的配合工作。
整套系统设计为自动运行及机旁操作,采用成熟,可靠,完善的控制方案,可在少量操作人员的操作下安全、稳定的运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工人劳动强度,就地可实现无人值守。
4.5.2投标方需提供的仪表自控资料
1)仪表规格:仪表及其数据汇总表,包括信号形式,供电、供气要求等;
2)P&ID图
3)现场仪表安装图
4)仪表数据表
5)控制柜/端子柜接线图
6)全套PLC系统的软件资料
7)后期DCS扩容 I/O表
8)联锁逻辑图
4.5.3 控制模式
所有工艺流程中的电机设备运行均采用手动和自动两种控制方式,设有手动/自动转换开关,手动状态时,可在机旁手动操作,主要在安装测试和设备检修时使用,手动控制级别高于自动控制。正常运行采用自动控制方式。
4.5.4仪表配置及参数
1)所有测量点至一次隔离阀门采用的所有材料应符合在安全运行条件下测量介质的要求。与仪表及变送器连接的仪表管材质及壁厚应与工质相适应,不得出现腐蚀或污染的现象;仪表一次阀及其后的仪表导管和阀门均应至少采1Cr18Ni9Ti 不锈钢材质;特殊极端工况的情况下,可采用其它材质并满足工艺要求。
2)就地安装的压力计提供仪表阀门,阀门为焊接式或外螺纹连接,阀体采用不锈钢。
3) 压力/差压变送器采用(横河、罗斯蒙特、西门子)智能式变送器输出 4~20mA信号,支持HART 通讯,所有就地安装的变送器(压力、液位或类似的)有就地液晶指示(0-100%)。系统中所涉及的变送器必须配备保温箱。
五  供货范围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设备的购买、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包括设备、管路、管道外部保温、伴热等。
投标方负责提供供货范围内(含电气、仪表)的所有设备供货,整套工艺系统的设计及安装(含设备、管道、仪表、控制系统)、系统调试及验收。
投标方列出详细的设备及材料的分项清单、报价。
土建施工由招标方组织完成,投标方提供图纸及技术要求。
采用的材料必须出示产地证明,其中进口材料需要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
六 检验、试验和验收
6.1概述
本附件内容用于对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进行检验和试验,包括工厂检验和试验、现场检验和试验及验收试验等三个阶段。对材料及制造工艺进行检验,通过试验证实各设备的性能,而验收试验则指通过最终全面运行证明其性能保证值。
投标方在编制设计中文件和设备技术规范书时必须按本附件要求对各设备供货商提出相应的检验和试验要求。
招标方将按最新版的约定的性能试验标准来接收整套脱硝装置。
投标方在本协议中提供最终验收试验保证值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投标方负责设计和提供必要的试验用设备、管道和仪表,以供招标方来完成验收试验。
投标方在合同生效后必须向招标方提交所有应用的有效的标准和规范。最终验收试验前必须进行的检验、试验及通过的项目
投标方的供货范围包括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所有设备工厂试验、使用的标准和规定、制造商的质量控制计划等。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及系统经试验证实其能满足指定要求的全部性能。所有设备试验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规范进行。如采用其他的标准,经招标方审查同意。
投标方至少在试转开始前1个月提交所有系统和设备的试验或启动步骤流程图、计划,供招标方检查、认可。这些步骤流程图和计划包含涉及所要做的特性检查项目、调试技术措施和验收标准。
投标方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招标方,投标方所供设备的检验日期、地点及试验项目,招标方提前15个工作日答复投标方招标方要参加检验和试验的项目,并指定人员参加某些检验和全部试验过程。投标方提供招标方代表要求的检验和试验的数据、结果及提交报告,招标方的见证并不减轻投标方承担的责任。
最终验收由招标方当地环保部门完成,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上述所列仅是一般情况,投标方在其投标文件中加以补充。
1)发货前试验和记录
在投标方或其分包商制造厂包装或发运前,要根据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性能和其他试验、经招标方检查认可并使招标方满意。
投标方提供六份装订成册的制造厂阶段所有带索引的设备性能试验证书。
2)检验、试验用仪表
现场试验将部分或全部利用本工程安装的永久性仪表。因此,对这些仪表的精度要求必须由投标方提出并适用于试验,投标方提供全部现场试验所需的其他仪表和专用仪表。最终的性能试验所用的仪表的精度经第三方确认,所用的仪表经过权威计量部门检验合格。
3)责任
投标方对其设计、供货的设备及材料的工厂检验及试验、现场检验及试验、脱硝装置整体性能负全责。并通过试验确保所供设备和材料能满足规定的技术要求。招标方有权派代表到任何及全部试验场所现场观察试验,但招标方现场观察试验并不能使投标方免除责任。
全部现场检查试验和性能试验中,投标方承担以下工作,且不限于此:
?对需进行测试的项目,提出试验步骤,测试仪表的详细说明、接线、系统要求、试验用设备及其位置、图示标明所有试验仪表接线和测点位置。
?负责试验仪表安装及试验操作。
?试验所需仪表之校正。
?记录试验数据、从事试验计算并向招标方提供试验报告。
4)验收试验报告签字
验收试验结束后,投标方和招标方在报告中签字。
6.2 工厂检验及试验
由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原材料按规定和标准进行必要的检验和试验,以证实设备、材料满足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在设备制造工作完成时,进行试验以证明其性能符合本规范及相应标准的条款,并满足可靠、稳定运行的要求。投标方提供工厂检验的项目清单(检查项目包括:文件记录检查R点、工厂见证W点、停工待检H点)。投标方为招标方指派的人员参加验收试验提供方便并提前两周通知招标方。
试验所用的全部测试仪器进行常规校正,招标方有权检查校正记录。工厂试验报告由投标方完成并按规定提供给招标方。
6.3 现场检验和试验
投标方负责现场安装质量检验和安装完成?设备、系统的试验。投标方提供检验和试验计划、项目清单、方法和措施经招标方确认,按有关验评标准进行检验和试验。
6.4 验收试验(性能考核测试)
验收试验在完成脱硝调试并投入商业运行后2个月内完成。验收试验结果符合合同规定的全套脱硝装置的保证项目及技术要求,并以环保部门出具的正规验收报告为准。
如验收不合格,所有的工程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投标方负责提供性能考核测试用的特殊的已校准的仪器、表计和工具。验收试验结束后,这些仪器、表计和工具招标方归还。招标方保留校验投标方提供的仪器的权利。
投标方提供性能考核测试的修正曲线(如果考核工况与设计工况不符)。
详细的考核测试条件和工况买卖双方另行商定。
性能验收试验达不到保证值,投标方进行完善设计和配置直至达到性能保证值,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七 现场施工、技术服务与调试
7.1 施工、技术服务
7.1.1投标方的现场施工队伍:
现场施工队伍必须是经招标方认可的、具有高资质的施工单位。
7.1.2技术服务范围包括:
1)全面负责施工、安装中的技术指导。
2)全面负责调试工作和性能考试试验的配合。
3)负责招标方脱硝装置运行及维护人员的现场培训。
7.1.2.1 为使本项目顺利进行,投标方委派技术熟练、身体健康和有丰富脱硝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
7.2 调试
投标方提供完整的脱硝装置调试方案,包括分部调试和整体调试的详细文件,并进行调试工作、确认调试结果并派人参加性能考核试验。
7.2.1调试的基本要求
投标方提出安装与调试工作的交接要求。
若装置在较长时间未运行/启动的情况下。投标方必须采取措施进行静态保护,即使招标方对停止时间负责也如此。
在装置调试阶段之前,投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交一份详细的调试计划及调试大纲,并服从整体工程的调试计划和指挥。
投标方负责为调试和试运行准备并提供所有的试验仪器和工具。
若装置存在缺陷或错误功能,投标方在招标方同意的时间内消除。
由投标方引起的试运行的中断,将相延长试运行时间。如果必要,重新开始试验。
在调试和试运行成功结束时,提交报告取得招标方认可。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需给出调试的具体项目和人员安排。
7.2.2 试验、调试和考核项目
投标方在调试大纲中提出具体的试验、调试和考核项目,每个项目需列出详细的步骤,经双方讨论后确认。
投标方人员在现场技术服务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八  技术服务
8.1、技术服务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2年内,如发生任何因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投标方应免费予以更换。
8.1.1 图纸交付:
投标方在合同生效后,按照要求做生产计划,有序安排生产确保准时交货。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投标方向需方提供详细的基础图、外型图及设备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图纸为电子版。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向需方提供操作规程。
投标方应提供主要零部件的原产地证明,提供使用材料的材质证明。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出厂检测报告、设备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主要零部件的合格证、说明书等。
在设计期间需方与投标方进行一次沟通设计意图的设计联络。
8.1.2 设备到达需方地点后,设备生产厂家派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开箱验收。
8.1.3设备到达现场后,设备生产厂家负责进行工作。保证设备在计划内达到正常运行,并及时提供给需方符合规定的备品备件。
8.1.3投标书中应列出所有设备的备品备件。
8.2售后服务
1)设备生产厂家所供设备产品24个月的质保期,质保期自设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在质保期限内,若设备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投标方将无偿负责设备的维修或更换。
3) 质保期后,投标方仍将对设备正常运行负责,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
4) 若设备出现故障及异常,投标方需要在1小时内做出答复,8小时到达需方现场解决问题。
8.3质量保证与验收
1、设备出厂前应作耐压试验、安全阀试验、报警、温控及电气设备试验。试验前15日通知招标方参加,如招标方未作任何答复且未派人参加,即作不参加论。
2、设备发货前半个月,通知招标方进行出厂前验收。
3、在质保期结束时,投标方须有专业工程师对所有提供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测试和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投标方免费修理,并得到招标方代表认可。在修理之后,投标方应将补救措施、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招标方。报告一式两份。
4、由环保局主持性能验收试验,按最新国家、行业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招标方、投标方共同参加出具正式的验收报告书发生的调试费、验收费(包括可能发生的再调试费、再验收费)均由投标?承担。
8.4培训
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需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内容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
3、招标方为投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
九、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的规定进行) 投标人中标后在甲方监督的情况下招标选择供货商及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第四部分   合同书
合同编号: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                         (以下简称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签定,供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向需方提供         货物制作及安装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文。
1、中标人、招标人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有关条款,按本次中标价格及规定责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其解释顺序为:
2.1中标通知书;
2.2合同书及合同条款;
2.3供需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书;
2.4中标人的投标标书;
2.5招标文件。
3、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向需方提供上述合格的材料及服务。
4、需方保证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本合同书共四份,中标人两份、招标人两份。
招标人全称:                        中标人全称: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号:        
根据                   招标文件和该标书的中标通知书,             (以下简称招标人)与          (以下简称中标人),就此次中标的        货物制作及安装服务的有关问题,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该中标合同。
一、合同内容
1、                货物制作及项下全部内容和条款,其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明细、价格见“中标项目名称、数量及投标明细表”。
2、供货范围:详见“中标项目名称、数量及投标明细表”及技术协议书;
3、计划工期:                              
二、价格与支付
1、材料明细及投标按此次中标标准执行,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运杂费等所有费用。
2、本合同总价的结算付款办法:
2.1结算方式:设计费、施工费、材料费等一次性包死。
2.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材料全部送达要求地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竣工经过30日试运行合格后并通过环保验收(环保部门出具的正规验收报告),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后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余款质保到期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外,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两年。
因施工时间短,货物的供货日期、合同签订、付款时间三项互不干涉。
三、质量与检验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中标人双方认可的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标准生产制造和检验,确保材料质量。
2、 验收将按以下条件进行:
2.1招标文件中,对各分包规定的技术规格标准。
2.2验收标准按国标、部颁标准或行业、企业标准(就高不就低)。
2.3对于直接送到用户地点的材料到货后30天内,如发现不合体的材料,承制厂商负责包修、包换。对于直接送到用户地点的材料到货后90天内,如出现材料及加工质量问题,承制厂商负责解决。
四、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由投标方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加工、安装、调试各阶段制定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待签订合同时再具体确定。所有技术资料和图纸均要求提供纸版和CAD电子版。
2、交货方式及地点: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卸货。
3、供方发货时,事先用函电通告需方,以便配合。
4、材料包装、运输: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和丢失,由供方负责修复或补缺。
5、材料外购、外协主材及辅材,必须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材料产品必须有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卫生、质量检验合格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材料面料和加工制作的要求。
6、发货及运输、包装标志:参照有关规定。
五、现场及售后服务
1、在保修期限内,需方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供方在收到需方的函、电后,4小时内给以答复,在8小时内派专人到达需方现场解决。如确属质量问题,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及时交货(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向需方偿付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金额1%,但违约金额不超过总价值30%。
2、由于需方原因要求延期交货时,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所提供的代为保管费用(按有关仓储规定另议)。
3、合同签定后供方、需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程序,由需方所在法院管辖。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即行生效。
2、合同签定后供方、需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供需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需方全称:                           供方全称: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按合同一般条款序号有下列各项:
1、定义:
(1)甲方:本合同甲方系指                             
(2)乙方:本合同乙方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现场:本合同项下设计施工安装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青岛市
2、交货方式及时间
2.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施工完毕验收通过后交付。
3、技术资料
(见标书技术部分及中标后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为准)
4、质量保证及监造
(见标书技术部分及中标后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为准)
5、检验
(见标书技术部分及中标后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为准)
6、售后服务
(见标书技术部分及中标后双方签定的技术协议为准)
注:投标人前来投标时,应携带技术协议范本(电子版)及商务合同专用章,以便贵方中标后双方及时签订技术协议及合同。
 
 
 
第七部分   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
1.1 招标人按投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1.2 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及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
1.3 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未被接受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评标委员会
2.1 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代表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确定入围投标人、中标投标人。
3、投标文件的响应性
3.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投标、报价是否有计算错误、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
3.2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资质、基本情况、人员结构、报价、服务方案及承诺等。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3.3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3.4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3.5 评标委员会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书面承诺材料为准。
3.6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构成偏离的,应单独注明。
4、询标及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当场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4.2 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质疑。
4.3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投标人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改动。
4.4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复以书面材料为准,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评标原则
5.1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采用相同的招标程序和评标标准。
5.2定标将遵循如下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
5.3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设计技术方案;
(2)制造过程质量控制;
(3)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4)产品的可靠性;
(5)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
(6)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7)交货时间;
(8)经营信誉、业绩。
6、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并按如下评标程序进行:
6.1根据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投标文件的内容等综合因素,排除资质不足和明显缺乏竞争力的投标人,确定进一步详评投标人名单;
6.2对确定进一步详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别在技术、商务两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必要时请投标人说明、澄清;
6.3详细评审完毕,评标委员会采取综合打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 分 标 准
项  目
分数
评  分  标  准
商务部分
40
投标
报价
30
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商≥8家:
去掉1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
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商≤7家:
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分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评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市场
业绩
10
201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烟气臭氧法脱硝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①  具有玻璃窑炉烟气臭氧脱销项目业绩的每份合同得2分,最多得6分;
②  具有其他烟气臭氧法脱硝项目业绩的每份合同得1分,最多得4分;
本项最多得10分。
技术部分
60
技术
方案
10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脱硝系统工程设计方案及原理的先进性、合理性、紧凑性进行酌情打分。
技术
响应
程度
15分
技术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各种技术参数、性能相对优良,生产工艺先进且可靠的得15-11分,一般的得10-6分,技术指标主要参数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产品及材料质量
15分
根据所投设备及材料品质、性能状况、配备情况、质量可靠性优得15-11分;一般得10-6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施工组织方案
14分
施工方案合理先进得2分,工期安排合理得2分,工序衔接合理得2分,进度控制点设置合理得2分;平面布置合理,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要得2分;劳动力组织均衡得2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可靠得2分。
售后
服务
3分
售后服务承诺细致,具有详细的维修计划和处理办法,具有专业服务队伍。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质保期
3分
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3分。
合计
100分
备注:1.以上所要求的原件资料必须于开标前提交,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没有提交的对应项不得分;开标后提交的材料不予接受,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7、评标纪律
7.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7.2 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7.3 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7.4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7.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7.6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或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7.7 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存档,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7.8 招标人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项目预算资金、潜在投标人名单、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评标内容予以保密。
7.9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7.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11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定标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按从高到底选取排名前两名的投标单位作为预中标单位,待招标人对预中标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全面考察后确定中标单位。预中标人需对中标结果无异议!
9、中标通知书
9.1 招标人全面考察后,由招标人向中标投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9.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
9.3 对未中标者,不退还投标文件。
10、签订合同
10.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定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1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及承诺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部分   附   件
一、投标函格式
                             :
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们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遵守贵公司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
 6、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我方同意在投标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7、我方若未中标,贵公司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全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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