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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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12.14 |
招标代理: | 郴州荥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园区道路(**路延伸路段、江高南路、双胞胎路)设计项目谈判公告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园区道路(**路延伸路段、江高南路、双胞胎路)设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财采计【****】***号、采购代理编号:HNCZYY****-CG-***)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 |
关键词: | 设计 道路 路 |
资兴市园区道路(晋宁路延伸路段、江高南路、双胞胎路)设计项目谈判公告
湖南资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资兴市园区道路(晋宁路延伸路段、江高南路、双胞胎路)设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16】356号、采购代理编号:HNCZYY2016-CG-23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以下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湘潭市建筑设计院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资兴市园区道路(晋宁路延伸路段、江高南路、双胞胎路)设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16】356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CZYY2016-CG-235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预算(万元) |
C1003 |
资兴市园区道路(晋宁路延伸路段、江高南路、双胞胎路)设计项目 |
壹项 |
98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1.2要求投标人提供年检合格的《社保登记证》副本或者近期连续三个月的缴费材料;
1.3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1.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2.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 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资兴市晋宁路511-1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一概不退)。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址:***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2016年12月14日18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湖南资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电 话:0735-3354918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荥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735-3328598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谈判通知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谈判通知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谈判采购活动。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