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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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12.22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心血站核酸检测系统专用核酸检测试剂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 **:** ****心血站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酸检测系统专用核酸检测试剂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核酸检测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华生物科技股 |
乐山市中心血站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酸检测系统专用核酸检测试剂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核酸检测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上海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酸检测系统专用核酸检测试剂,项目预算单价34.3元/人份。一、采购内容(简介): 《四川省卫计委关于实现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332号)》要求2015年11月30日前开展血液核酸检测。乐山市中心血站站内在未开展核酸检测之前,与成都市血液中心签订了委托检测协议,委托成都血液中心对我站采集的血液标本进行HIV、HCV、HBV病毒核酸检测。成都血液中心选择使用上海科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系统,基于技术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上海科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配套核酸检测试剂。二、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上海科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酸检测系统专用核酸检测试剂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98号三、原因:乐山市中心血站与成都市血液中心签订了委托检测。成都血液中心选择使用上海科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系统,基于技术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上海科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配套核酸检测试剂。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22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中心血站 邮编:614000 采购单位联系人:满老师 联系电话:0833-2503117 传真:0833-2503102 财政部门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27703 传真:0833-2427703 财政部门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