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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4标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6.12.0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轨道交通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16.12.03
截止日期:2017.01.06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设施发[****]****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
关键词: 轨道交通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4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设施发[2015]13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常州市。
2.2 工程规模: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在线网中为西-东方向的基本骨干线,一期工程线路长约19.916km(高架线1.334km,地下线18.26km,过渡段0.322km),共设15座车站(地下站14座,高架站1座),平均站间距1.38km,设丁堰车辆段。
一期工程在线路东段设丁堰车辆段,用地22.84公顷,接轨于青洋路站和丁塘河公园站。
2号线一期工程途经钟楼区、天宁区、经开区三大行政区域,串联了城西、中心、城东三个组团,线路走向西起青枫公园站,沿星港路~勤业路~怀德中路~延陵西路~延陵中路~丽华北路~青龙西路~东方西路~东方大道,东至颜家。主要连接了钟楼区行政商贸中心、五星居住区、勤业居住区、延陵路-南北大街市级商贸中心区、文化宫商业休闲中心、天宁风景名胜旅游区、红梅及常青居住区、东方新城、经开区行政中心等。
2.3 招标范围: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监理项目,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标段中施工图范围内土建结构的施工;防水工程的施工;降水工程;机电设备(车辆段基础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管网等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施工等;临时性工程的施工、安装与拆除以及防迷流等的接地网工程的施工;管片生产、验收等。
根据需要此次招标为5个标段,即M2-FW-GC-TJJL-01/02/03/04/05标。
监理标段
土建施
工标段
范围
站名/区间名
施工标投资估算
(亿元)
合计
(亿元)
监理标招标最高限价
(万元)
TJJL-01标
TJ-01标
青枫公园站(含)-五星站(不含)
青枫公园站
5.96
11.99
1767.86
青枫公园站-海棠路站区间
海棠路站
海棠路站-五星路站区间
TJ-02标
五星站(含)-怀德站(不含)
五星站
6.03
五星站-勤业站区间
勤业站
勤业站-怀德站区间
TJJL-02标
TJ-03标
怀德站(含)-文化宫站(不含)
怀德站
6.33
11.33
1687.34
怀德站-南大街站区间
南大街站
南大街站-文化宫站区间
TJ-04标
文化宫站(不含)-五角场站(含)
文化宫站-红梅公园站区间
5
红梅公园站
红梅公园站-五角场站区间
五角场站
TJJL-03标
TJ-05标
五角场站(不含)-紫云站(不含)
五角场站-三角场站区间
5.14
9.96
1520.00
三角场站
三角场站-紫云站区间
TJ-06标
紫云站(含)-青洋路站(含)
紫云站
6.76
紫云站-青洋路站区间
青洋路站
TJJL-04标
TJ-07标
青洋路站(不含)-丁塘河公园站(含)-暗埋段、敞开段(含)
青洋路站-丁塘河公园站区间
3.65
8.1
1446.58含管片监理(监理费最高限价163万)
丁塘河公园站
青洋路站、丁塘河公园站-暗埋段区间
暗埋段
敞开段
TJ-10标
丁堰车辆段
丁堰车辆段
4.45
TJJL-05标
TJ-08标
丁塘河公园站(不含)-暗埋段、敞开段(不含)
丁塘河公园站-潞城站区间
3.66
5.81
976.07
潞城站
潞城站-暗埋段、敞开区间
TJ-09标
暗埋段、敞开段(含)-五一路站(含)-高架折返线(含)
暗埋段、敞开段
2.15
高架
五一路站
折返线
2.4监理服务期:监理单位的服务时间为业主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开始,工程完工及资料移交完毕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3.5投标人企业监理业绩为: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已完成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似项目定义(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a、包含至少1座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地下车站;
b、包含至少1个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盾构隧道区间;
本招标文件中遇到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似项目”均按此定义。
3.6本次监理招标仅TJJL-04、TJJL-05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它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人必须满足3.1-3.5项相关要求且联合体各方资质必须满足3.4款要求。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见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要求表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见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要求表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见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要求表       ;
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要求表
序号
人员
资历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5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8年以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3年以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至少1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类似项目。
总监代表
55周岁以下,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5年以上,担任总监代表3年以上,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至少3年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经验。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附件C
监理员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证书,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相关注册证书及监理员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0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无在监工程       ;
3.11 其它要求:
3.11.1拟投入人员配额及资质达到“第四章附件C”要求。
3.11.2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1.3投标人(含联合体任一方)只能中一个标段。
3.11.4有轨电车项目相关业绩不属于本工程类似项目业绩。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请于2016 年12月05日至 2016 年12月12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在常州市太湖东路9号2008室购买招标文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每个标段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5.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2月05日至 2017 年01月05日(北京时间),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
5.5未购买招标文件及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行网上报名。请按照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中的“电子化投标业务办理指南”和“常州市诚信数据库操作手册”的要求办理(联系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州市清潭广成路85-2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招标网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8.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1628636059288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8.3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0元/标段
8.4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必须扫描上传至5.0企业诚信库,同时携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对通过)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现金除外)。
8.5 投标保证金核查方式: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如上账号(且能确认到帐)。
2)并须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交易中心领取收据,此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在开标时现场交验。投标人领取到账收据时,须带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转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8.7 年度保证金用户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2]211 号、常建[2014]100号通知要求执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2130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2016年12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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