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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博学院锅炉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信息发布日期:2016.12.02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锅炉招标 
加入日期:2016.12.02
招标业主:新疆医科大学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厚博学院锅炉房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厚博学院****校区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锅炉房运维 项目内容 *、提供*台燃气锅炉全年蒸汽和热水供应及维护服务工作(包括锅炉运行和年度正常检修,不包括材料费)。 *、承担锅炉安全生产运行、现场操作等管理
关键词: 锅炉
 
招标公告正文

厚博学院锅炉房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克拉玛依校区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锅炉房运维

项目内容

1、提供4台燃气锅炉全年蒸汽和热水供应及维护服务工作(包括锅炉运行和年度正常检修,不包括材料费)。

2、承担锅炉安全生产运行、现场操作等管理工作;锅炉房设备设施年度检修保养及日常保养;锅炉档案的健全及更新,锅炉房内供热系统管网日常的维修及检修工作。

3、甲方提供每年例行检修之外的材料。

4、本项目要求每班2人,实行24小时四班三倒制,包括司炉工、水质化验工,以上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

  5、承接生产运行企业要求能够在每年7月-8月完成锅炉年度检修和协助甲方完成锅炉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6、所有仪表、阀门检定费用。

  7、有规范的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交接班记录及巡视记录

  8、以学校的利益为重,服从学校的管理

9、承接时间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10、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年底进行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采购预算

135万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克拉玛依市正中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克拉玛依市天山新村25栋

公示时间

12.2-12.8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克拉玛依校区锅炉房运维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35  万元

申请方式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罗豫军

工作单位

新疆油田公司供热公司

职称/职务

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 该企业在供热公司多年的供热项目建设与改造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在诸多的供热项目建设中参与了众多的运行与维护,故有着较全面的运行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时在克拉玛依市区供热领域唯一具备运行、维修、应急抢修综合能力的企业,在技术力量上也有着众多的技术人员,这些人员无论是对供热设施的专业理论上还是在实际的运行与维护方面都有着丰富的知识和能力。

                                                         

                                                          罗豫军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王成军

工作单位

新疆油田公司供热公司

职称/职务

高级工程师

研究所所长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 该企业是唯一能为供热公司提供锅炉维修改造、运行、应急抢修等综合性服务的公司,长期承担供热公司的设备保养、维修、改造、运行、应急抢修任务,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丰富的运维经验。

                                            

                                                      王成军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张骅

工作单位

北京煤气热力设计院新疆分院

职称/职务

工程师

副院长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该公司在锅炉运行、维修、改造方面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具备完备的应急保障能力,具有较先进的运维管理技术,在克拉玛依市是唯一同时具备锅炉的维修改造、运行、应急抢修能力的企业。

                                           

                                                    张骅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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