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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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11.30 |
招标代理: |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大学城绿道(翰林驿站—岭南印象园)升级改造设计 *.*.* 工程位置:******大学城外环西路,从翰林驿站开始,经大学城湾咀头湿地公园,到岭南印象园。 *.*.* 设计范围:大学城绿道(翰林驿站—岭南印象园)升级改造设计 |
关键词: | 大学 设计 |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从翰林驿站开始,经大学城湾咀头湿地公园,到岭南印象园。
1.1.3 设计范围:大学城绿道(翰林驿站—岭南印象园)升级改造设计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改造绿道7.42km,面积约37100㎡,改造人行道面积约20215㎡;新增地被灌木面积约33390㎡,改造排水沟7.42km;新增绿道系统标识80处。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 园林绿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 。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2015】235号。
1.1.6 资金来源:广州市财政安排的城市建设资金。
1.1.7 建设规模:项目改造绿道7.42km,面积约37100㎡,改造人行道面积约20215㎡;新增地被灌木面积约33390㎡,改造排水沟7.42km;新增绿道系统标识80处。总投资约:34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75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
探测)、■方案细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
竣工图、■现场服务。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
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1.2.6 申请人委派的风景园林或园林类专业负责人***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投标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项目负责人***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3 投标报名
1.3.1 本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6 年 11月 19 日至 2016年11月23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 11月 24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11月3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6:00。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项目负责人***
1.3.1.2项目负责人***
1.3.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投标人不得低于其个别成本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中标价=工程设计费总额+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1.4.3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4 工程测量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5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测量费浮动幅度为 %(上下浮动不超过2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1.4.6 1.4.3-1.4.5三项费用限额合计: 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7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7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完工验收后25天内完成工程竣工图。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签约合同价的0.2%;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
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中心
1.7.2 邮政编码、地址:***
1.7.3 联系人***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3838782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3 联系人***
1.8.6电子邮箱***
1.9交易服务机构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865773
1.10.4 传真号码:020-83865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