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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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11.23 |
招标业主: | 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中心卫生院 |
招标代理: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寨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已由******区发展改革局以抚发改审【****】***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
关键词: | 卫生 |
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新寨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发展改革局以抚发改审【2016】0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新寨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其中,公共卫生区建筑面积319.2平方米,建筑高度5m,地上1层,结构体系为砌体结构,基础型式为毛石条基。180立方米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8m,地下1层,结构体系为剪力墙结构,基础型式为筏基; 2.2计划工期:2016年12月23日开工2017年7月5日竣工,施工总工期:195天(日历日);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11月19日至2016年11月23日每天8:30至12:00,13:30至17:30到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报名。报名时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本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近三月由社保缴纳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原件(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省外市施工企业、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秦清欠办(2014)1号、秦清欠办(2012)4号文件执行)(以上证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四份并加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四份。报名成功后持以上证件复印件一份到秦皇岛市文化路356号416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联系电话*** 注:外省施工企业需办理进冀备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9日10:00时,地点为秦皇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抚宁分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秦皇岛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抚宁区大新寨镇二村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356号 邮 编: 邮 编:066000 联 系 人:武学林 联 系 人:常佳旺 电 话:13933653236 电 话:0335-3608786 传 真: 传 真:0335-360878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2016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