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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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12.12 |
招标代理: | 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 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施工监理(第二次)经***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四届**次[****]*号)同意,由***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普发改[****]***号)。本项目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厂 监理 |
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
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一期PPP项目施工监理(第二次)经普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四届48次[2016]9号)同意,由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普发改[2016]153号)。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13732.36万元。投资模式采用PPP(BOT+EPC)模式。招标人为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污水处理能力为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集中处理中心区内工业废水及周边生活污水;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厂区建设、配套管网铺设、进厂道路及其它配套基础设施等。
1.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交工)阶段、工程交付及工程保修阶段等进行全过程监理,具体监理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1.3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占陇镇汕湛高速公路与占麒公路交界处东南侧。
1.4项目建设期:360日历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证书职务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企业应在报名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正汇入以下银行账号并到招标人处开具收取投标人保证金的有效凭证(逾期不予报名,未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开户行:建行普宁支行
开户名: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账号:4400 1790 3010 5300 2487
2.5普宁市以外企业报名前须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3.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15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地址:***
3.2 报名时需由授权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予报名;(5)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按顺序自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对或经核对不一致的不予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年 11 月 15 日至2016年 11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请通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到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中心九楼)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6年 12 月 12 日 10 时00分(地点同上)。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
电 话:0663-221630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0663-385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