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规划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快速路两侧(友谊路-金钟河大街)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项目预算
1403.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中设有联合投标主体及联合投标附体,二者联合组成投标方。联合体双方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声明,本项目中相关事宜协调工作均由主体负责。 2.投标方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主体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甲级)资质 4.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5.投标人须是《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后合格投标人。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11-08 到 2016-11-14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发售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1,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2-01 08:45
2.开标时间: 2016-12-01 09: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第一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规划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规划局机关、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