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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分公司2016-2017年政企信息化业务综合支撑服务公开比选项目_比选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6.11.0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揭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6.11.04
地 区:揭阳市
内 容:本项目**分公司****-****年政企信息化业务综合支撑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需求方”、“我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比选应答。 一、项
 
招标公告正文

本项目揭阳分公司2016-2017年政企信息化业务综合支撑服务公开比选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需求方”、“我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比选应答。
一、项目概况
 
 政企信息化产品的运营依赖于产品各自的信息化平台(或后台)进行业务实现、定制和服务管理。目前,和教育业务主要通过和教育平台及各个增值业务后台系统进行管理,流量统付、集团电子券等信息化产品也是通过各自的业务后台进行客户订购分发服务,物联网云平台则是负责向客户提供资产管理、资费管理、账务管理、安全管理的服务等。各业务平台和后台系统的应用层、用户层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客户感知,而随着政企业务的规模化提升,急需通过平台的本地化运营支撑来提升服务质量。
1.1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不含税人民币526417.2元,支撑人员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283.02元/人/天,项目预估工作量1860人天。
合同签署:本项目按照中选人天单价签署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金额=预估项目总工作量×中选人天单价。
本项目实行框架管理模式,采用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模式进行结算。需求方将与中选方签订框架合同,需求方在本框架合同的基础上下达采购订单,具体结算要求将按照采购订单执行。期间,若遇需求方集团公司、省公司相关要求变化时,按集团公司、省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中选方必须承诺接受需求方框架合同管理模式,并知晓本合同标的并非确定发生的,本项目对应框架合同并不作为需求方向中选方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需求方在框架有效期内未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需求方违约,中选方不得追究需求方违约责任。
1.2项目执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1.3项目配置要求:本项目至少需要6人(含项目经理),所有团队成员均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由合作方在揭阳自行设立驻点向需求方提供服务,驻点专员驻点于我公司及分支机构上班,笔记本电脑至少配备1台/人,物联网测试终端3部。详细人员要求及其他设备要求见第三章《技术规范书》。以上人员设备要求(包括资质要求与数量要求等)均为实质性要求,若应答文件任一处不符合即废除其应答资格。
本次公开比选将从有效应答单位中选择1家合作单位,负责上述项目。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数据业务运营支撑服务 1.00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法人单位有效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供授权书),符合单位营业范围 (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以上(包含100万)。
2.2应答方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及地税登记证复印件(若有);如无法通过国税登记证副本识别应答方为一般纳税人,要求应答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即①由第三方(如地方国税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须有第三方单位盖章);或②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地址。
2.3 应答单位须提供2015年的由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凭证(需提供由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凭证”,并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纳税流水证明)、免税证明文件、企业完税证明三项证明文件中任意一项。
2.4 至本项目应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注册成立时间不低于2年(供应商如出现吸收合并的,其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原单位的注册时间起算;如出现新设合并的,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参与合并的单位中成立时间较短的单位的注册时间。)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6年11月04日17时00分至2016年11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根据操作手册进行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
3.2 报名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的购买,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元)整。
注意: 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供应商针对供应商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5.2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应答正常时,应答、评审以电子应答文件为准。
5.3 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审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只有应答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应答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审时该供应商以电子应答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应答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比选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东厦路30号8楼招标业务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九、附加项
 
9.1本项目要求对应答方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核:(需将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ES平台)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经办人联系电话***
(2)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盖公章);
(3)领取比选文件登记表(见公告附件);
(4)开具标书费发票需提供信息及资料表(线下发送至邮箱13927091666@139.com)(见公告附件)。
注:关于报名资料上传至ES平台:点击【供应商扩展信息】-【资质信息】-【增加】进入供应商资质信息维护页面。填写供应商相关资质名称、资质类别,并附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扫描件,点击【保存】提交。
9.2应答方须按下述所列的所有步骤进行操作以完成全部报名流程:
(1)应答方报名参与本项目,需按项目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2)应答方必须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报名申请,需求方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应答方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应答方完成第一阶段报名(但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应答方完成第一阶段报名后,请务必按本公告3.2内容要求进行操作,同时通过下列形式,向代理机构缴交标书费;
银行电汇:在2016年11月9日17时00分前将汇款凭证发送至13927091666@139.com(汇款前请先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再汇款,凭证需备注该项目代理编号或简称;通过个人账户转出的需备注支付人姓名和公司名称)汇款账号如下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东厦路30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
帐    号:2003020029220055606
注:a、上述标书费包含本项目所有标段(标包)费用。
b、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c、需求方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申请购买比选文件的应答方来款。
(4)采购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应答方已完成购买,此时应答方才完成所有报名流程,并获得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比选文件的权限,此时应答方方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未在2016年11月9日17时00分前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的潜在应答方无法获得下载比选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比选文件在第一部分提供《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应答方在购买比选文件后须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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