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供应商报名时需上传下列证明材料,采购人在报名阶段只对供应商的下列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
(1)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满足比选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
9.2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的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交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3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答。
9.4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9.5成功报名的认定条件:
(1)供应商根据报名参与项目,在(b2b.10086.cn)系统上按照本公告9.1条款所要求的报名条件上传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2)供应商必须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报名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完成第一阶段报名(但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的资格);
(3)供应商完成第一阶段报名后,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申请购买比选文件;本项目接受支付宝(帐号15330006889)汇款方式,汇款时请标注项目名称及购买人单位;转账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包含支付宝汇款截图、所购买项目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纳税人识别号)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邮箱或直接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
(4)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供应商已完成购买,此时供应商完成所有报名流程,并获得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比选文件的权限,此时供应商方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的资格。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支付比选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比选文件的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的资格。
9.6供应商须办理电子钥匙作为投标阶段的操作凭证。电子钥匙在初次报名成功后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申请办理。已办理电子钥匙的供应商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电子钥匙的,须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提出,因供应商未及时更新电子钥匙导致其应答受影响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