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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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11.08 |
地 区: | 固原市 |
内 容: | ***雨污分流(一期)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雨污分流(一期)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 隆发改审【****】***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大*城建设资金外,其余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隆德县雨污分流(一期)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雨污分流(一期)工程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隆发改审【2016】2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大县城建设资金外,其余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德县城关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隆庄公路防洪工程、龙王池防洪工程、红崖老巷子防洪工程、城西博物馆广场防洪工程、水沟防洪工程。
2.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含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登级证书B级及以上,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须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单位需提供建设工程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投标文件中所有拟投入本工程人员不能使用已经中标在建和未完工项目及完工未验收项目中的投入人员,中标后,由建设单位将项目管理人员证件进行押证,直至项目竣工验收返还。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ysggzyjy.cn/)报名,并将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隆德县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银川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