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0.31 |
---|---|
截止日期: | 2016.11.07 |
招标代理: | 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人民法院电子办公设备询价预审公告 *****************受*********人民法院委托,采用询价,采购电子办公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电子办公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海财购准字(电子)【*** |
关键词: | 办公设备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电子办公设备询价预审公告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受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委托,采用询价,采购电子办公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审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审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项目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为评标时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后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投标人认为满足上述各项资格条件,可以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信用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限缴纳信用保证金即可参加投标。 5. 开标现场需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投标人自行准备两份原件,其中一份切勿封入标书内,以备现场查验。 注:投标人投标时不能提供上述各项原件,视为无效投标。以上条件解释权为采购人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11月01日至2016年11月0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2:00时,下午 2:30—6:00时。
资格审查地点: 无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2016年11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