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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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11.05 |
招标代理: |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武汉市 |
内 容: | 报建编号: ***************** 报建名称: 太子湖产业园综合楼改扩建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太子湖产业园综合楼改扩建工程勘察项目二次招标 招投标监管部门: ***沌口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招标人(盖章): |
关键词: | 综合楼 勘察 |
报建编号: | 42019720160913001 | |||||||
报建名称: | 太子湖产业园综合楼改扩建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1610311303511624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太子湖产业园综合楼改扩建工程勘察项目二次招标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沌口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 |||||||
招标人(盖章): | 湖北太子湖文化数字创意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王祺扬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 | 招标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
是否电子标: | 非电子标 |
工程地点: | 汉南区沌口街道 | ||||||||
招标类别: | 工程服务招标 | ||||||||
招标内容: | 勘察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将原楚天数字大楼进行改扩建,满足全省电视网络机房使用;将原楚天数字大楼外立面、内部管线进行改建,拆除原有附属楼。扩建两座裙楼并与主楼相连;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0000 | 立项批准文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3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及相关规范要求,勘察报告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并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6-10-31 16:55 ~ 2016-11-05 16:55 | ||||||||
投资总额(万元): | 1000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武昌中北路兴业银行大厦108号5楼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1月12日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6-11-08 15: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一号开标室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湖北太子湖文化数字创意产业园投资公司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6-11-09 10:00 ~ 2016-11-10 10: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6-11-11 10:00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正常 | ||||||||
其他要求: | 一、 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参加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二代身份证,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二、现场原件审查时间:2016年11月8日14时00分-15时00分止(以签到时间为准,签到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15时00分),现场原件审查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一号开标室(联系人:杨晶 电话15927016279)。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原件审查,上述要求提交的资料不全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三、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吴行贿犯罪证明,出具证明的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四、在武汉建设信息网、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内相关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 无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原件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