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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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11.03 |
招标代理: |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长兴县 |
内 容: | ****-****年度南**零星抢修、维修等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年度南**零星抢修、维修等工程”已由**南**产业集聚区**分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予以实施,招标人为**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 |
2016-2017年度南太湖零星抢修、维修等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6-2017年度南太湖零星抢修、维修等工程”已由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予以实施,招标人为长兴南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016-2017年度南太湖零星抢修、维修等工程的施工。计划合同期为中标之日起一年或者工程结算额到达(包括)50万元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
2、招标人不能确保在该年度内有零星抢修、维修等项目,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1、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
3、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
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④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公告名单)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①项提供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南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长兴南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