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方家咀乡葫芦盆、闵河村易地扶贫搬迁非五保户安置点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英山县方家咀乡葫芦盆、闵河村易地扶贫搬迁非五保户安置点项目已由英扶组发[2016]15号文批准,并报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项目登记编码:YSGC-20161028-136,该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约15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为政策性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英山县方家咀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英山县方家咀乡。
2.2 建设规模:建设面积约1625㎡。
2.3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涵盖的内容范围。
2.4 质量要求:达到 “合格”质量验收标准。
2.5 建设工期:60日历天。
2.6总投资:约15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中标后,拟派的本项目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技术管理职务。已担任的,应当更换,不能更换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本项目各标段中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同英山县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公租房项目第一批试点村施工项目同一乡镇中标的企业和拟派的项目经理一致的,则无须更换。
3.3 项目技术负责人***
3.4 其他管理人员:拟派的项目“五大员”(即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是该单位在册在岗正式员工和注册执业在投标单位,并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3.6投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愿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 月 28日至2016年 11月2 日17 时 30 分。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10 月 28日至2016年 11月2 日17 时 30 分。
4.2本项目每个标段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现场提交,未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 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3万元
5.2 提交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提交至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后,网上招标系统将自动反馈保证金缴纳信息。
5.3 开户名称: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英山县支行
每个招标项目对应一个账号。行号:102533610126,投标人登录“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投标系统,选择投标项目报名后即可获取该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只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才能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资料,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即 2016 年 11月 8日 9 时0 分)前成功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后(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系统才确认报名成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1 月 8日 9时 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县工行院内办公楼四楼)。
6.3 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须向招标人或现场公证人员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交付招标文件工本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ysztb.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英山县方家咀乡人民政府
地 址:英山县方家咀乡方家咀街
联系人***
电 话:13636089556
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英山县方家咀乡人民政府
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