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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旅游局国省干道沿线乡镇和综合服务站旅游标识牌建设项目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6.10.24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6.10.24
地 区:四川省
 
招标公告正文
专家组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盖章)
 甘孜藏族自治州旅游局
拟采购所属项目名称
甘孜州国省干道沿线乡镇和综合服务站旅游标识牌建设项目
拟采购所属项目预算
人民币16142962元
拟采购名称
交通标志牌(单边双悬臂式双面)               4000mm*2500mm、4000mm*3800mm
申请
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3.其他。
政府采购论证专家名单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称
学历专业和现从事的工作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
510103195112240322
高级工程师
 
 
 
钟华
510103196012183425
高级工程师、会计师
 
 
 
王杨福
510721197107297214
高级工程师
 
 
 
漆丽娟
510103196210124864
高级工程师
 
 
 
何力跃
510102196507318452
高级工程师
 
 
 
拟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机电产品(是或否)
法律专家意见(限制/其他)
专家组建议(建议采购/建议不采购)
1
交通标志牌(单边双悬臂式双面)               4000mm*2500mm
204
11050886.74
 
 
建议购买
2
交通标志牌(单边双悬臂式双面)               4000mm*3800mm
94
5092075.26
 
 
建议购买
 
 
 
 
 
 
 
专家论证意见
 
1、不属于政府扶持范围;
2、采购数量、标的功能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标准;
3、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规定;
5、符合要求。
其他事项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专家组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6年10月24日- 2016年10月27日),填写《公示反馈意见》,并分别报送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 购 人 甘孜州旅游局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
财政部门 甘孜州财政局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
甘孜州国省干道沿线乡镇和综合服务站旅游标识牌建设项目
 
 
 
 
 
需求论证方案
 
 
 
 
 
                  中国·四川(甘孜)
 
    采购人:甘孜州藏族自治区旅游局(盖章)
 
2016年10月
 
 
一、项目概况
    甘孜州藏族自治区旅游局拟采购甘孜州国省干道沿线乡镇和综合服务站旅游标识牌建设项目一项,本项目分为1个包。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现组织对该项目进行需求论证。
(一)、拟采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拟采用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三)、资金情况:财政资金
(四)、政策扶持范围: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拟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均为微小型企业,则不必再扣除)。
二、拟采用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标识标牌的生产安装或制作安装);
   7、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十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查询结果>);
8、具有高海拔地区旅游交通标识牌制作安装业绩及国家4A级(或5A级)景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业绩;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有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三、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本项目的所有产品均安装至规定项目地点范围内,具体安装位置可由投标人进行整体规划布局。产品安装位置应符合项目地点现有功能布局,不能影响项目地点本身的交通、集散、及活动等功能。
2.本项目的所有产品应表现地域特色。突出地域自然特色、社会特色、人文特性,增强城市的旅游吸引力。
3.本项目的所有产品材质工艺应适应甘孜藏族自治州气候条件(高寒、低温地区),投标人须核实并充分考虑在产品制作、安装及随后的使用中可能影响其运作的所有环境因素。
4.采购型号及规格数量如下:

***
名称
规格
数量(套)
平均   单价(元)
总价(元)
1
交通标志牌(单边双悬臂式双面)4500mm*2500mm(版面)
1.版面规格:4000mm*2500mm;单边双悬臂式双面
2.F柱规格:Φ325*14*8500mm立柱一根,Φ168*16*4800mm/Φ168*16*560mm横杆各三根,Φ121*5*1200mm竖撑二根,全部按设计要求采用镀锌处理;
3.面板材质:3mm厚铝板
4.字材料品种、颜色:3mm高强级反光膜
5.辅材:铝槽、螺栓、法兰盘等
6.安装材料运至指定点位所产生的运输费。
7.标识标牌安装所包含的土建工程。
204
54171.01
11050886.74
2
交通标志牌(单边双悬臂式双面)4500mm*3800mm(版面)                                 
1.版面规格:4000mm*3800mm;单边双悬臂式双面
2.F柱规格:Φ325*14*9800mm立柱一根,Φ168*16*5400mm/Φ168*16*560mm横杆各三根,Φ121*5*1200mm竖撑二根,全部按设计要求采用镀锌处理;
3.面板材质:3mm厚铝板
4.字材料品种、颜色:3mm高强级反光膜
5.辅材:铝槽、螺栓、法兰盘等。
6.安装材料运至指定点位所产生的运输费。
7.标识标牌安装所包含的土建工程。
94
54171.01
5092075.26

 
(二)商务要求
1、采购人此次所采购标识标牌材料投标价包括材料费、设计费、制作费、材料运输费、安装费、安装所需辅助材料(包括:河沙、水泥、标砖)费、以及辅助安装材料的运输费。采购人按照中标价进行结算,投标人在中标后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外费用。
 2、所有安装好的标识标牌,质保期均为1年,保质期内出现标识标牌字体脱落、模糊等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维修更换完毕,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果中标人不按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维修更换,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质量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所有标识标牌安装完毕1年之后没有出现然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一次性退还质量保证金。
四、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详细评审标准表(总分10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30%)
30分
1、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行,避免恶意竞标情况出现,供应商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75%的,该供应商须对报价的详细构成和成本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充分的、有效的证明材料。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做废标处理。
3、为扶持中小(监狱)企业的发展,对中小微(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即:投标报价-(投标报价*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监狱)企业须提供声明函和当地相关部门出具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技术指标和配置(10%)
10分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正负偏离得8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一项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与招标文件要求有正偏离(质量工艺更优的),一项加0.5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多得10分。
加分项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
3
业绩
(5%)
2分
投标单位提供2014年至今的高海拔地区旅游交通标识牌制作安装业绩证明,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需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2分
投标单位提供2012年至今的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一个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同时提供5A级景区已成功创建的证明资料。
1分
投标单位提供2014年至今的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一个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4A级旅游景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业绩的得0.5分,最多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同时提供4A级景区已成功创建的证明资料。
4
信誉(8%)
8分
1、投标单位具有年检有效的ISO9001认证、ISO14001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一个得1分,共3分。
说明: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书要求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防伪查询证明,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得2分。
3、投标单位近三年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认证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节能环保产品荣誉证书的得1分、合格产品证书的得1分、优秀产品证书的得1分,共3分。
5
售后服务(7%)
7分
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可行性售后服务方案,优秀得7分,较优得5分,中等得3分,一般得1分,差的不得分。
 
6
安装施工组织方案(35%)
3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装施工组织方案的完善度和可执行性以及定点安装方案完善合理(安装点位图),进行评分。
优等:方案规范完善,满足使用要求,方案优异者得35~25分。
中等:方案较规范较完善,基本满足要求、方案较合理得24~13分。
一般:方案一般规范一般完善,一般满足要求、方案一般合理得12~1分。
差等:方案不规范不完善,不能符合满足要求不得分。
 
7
财务状况(3%)
3分
根据投标人2014年度或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进行综合评审,财务状况优良且盈利的得3分,财务状况良好的得2分,财务状况一般的可得1分,差的不得分。
 
8
投标文件规范性(2%)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表有关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有权不予认可。
五、验收方法
最终成果提交后,中标供应商书面申请验收,采购人将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中标供应商须再次修改成果后重新申请验收,再次修改成果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若验收合格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六、合同主要条款
甲 方:甘孜州藏族自治区旅游局 (采购人)
乙 方:                       (中标/成交人)
甲方委托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甘孜州国省干道沿线乡镇和综合服务站标识牌建设项目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于    年   月   日通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 (项目名称) 中标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 项目名称:甘孜州国省干道沿线乡镇和综合服务站旅游标识牌建设项目。
2. 具体内容:                (详见乙方分项报价明细表) 。
3. 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
4. 合同周期:       年。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签订合同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40%的预付款;
2、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30%的工程款;
3、审计结算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审计结算总额的97%;
4、审计结算总额的3%为质保金,质保一年到期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乙方。
三、交货时间、安装地点及交付方式
(1)交货时间:按采购人供货通知单(见附件)要求的时间提交货品。;
(2)交货地点: /    ;
四、履约验收
1、 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2、 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最新生产的全新的产品(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
3、 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
 (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6、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期不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
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
乙方应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产品在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与乙方联系,乙方在接到故障电话后    (时间 )内到达现场提供现场服务。有关内容如下:
1. 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乙方承诺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将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必须更换相同型号产品)。在保修期外,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更换、维修。
2.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
(1)
(2)
(3)……(逐条填入)。
六、相关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2. 见证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并督促甲方追究乙方责任。
3. 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4. 甲方、见证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 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指派人员:                   电话:***
6.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7. 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8、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指派人员:                   电话:***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并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取消其中标资格,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的违约金;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3、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第七条第2款进行处理。甲方可将乙方货物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检测费用负担原则参照第九条第1款。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乙方未按承诺的响应及到场维修时间进行排除故障,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质量保证金;若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未按承诺时限到场维修,超过1天未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动用质量保证金进行故障处理,并凭票扣除质量保证金,追究服务违约的相关责任。
7.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
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产品数量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3.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
十一、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
(2)
(3)……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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