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GXQ2016-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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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10.23 |
截止日期: | 2016.10.28 |
地 区: | 黑龙江 |
关键词: | 消防 工程招标 |
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建华区大队消防四中队
墙体粉刷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Q2016-179
1.招标条件
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建华区大队消防四中队墙体粉刷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建华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建华区大队消防四中队墙体粉刷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总投资:186899元
2.5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2.6计划工期:2016年11月17日至2017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游览路5号,齐大培训中心643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该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项目班子成员证书(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游览路5号,齐大培训中心643室)。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建华区大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gxzb88@126.com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