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XZ-20160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河县安口镇长安村、良种场村71户贫困户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柳河县安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扶贫专项,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柳河县安口镇长安村、良种场村71户贫困户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2.2招标规模与范围:
建设200千瓦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附属设施,其中长安村100千瓦、良种场村100千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交货地点:柳河县安口镇长安村、良种场村
2.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依法诚信纳税;
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还需符合如下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光伏设备的制造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办理光伏电站并网和光伏电站电价补贴指标,项目建成后能够顺利并网发电,实现发电全额上网并享受吉林省光伏发电最高电价补贴;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实施需要;
(5)信誉良好,有生产和安装200kw或以上规模光伏发电项目成功案例。
以上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设备采购后投标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免费保修年限不少于10年。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柳河恒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包括3.1)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柳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柳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请投标人派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七、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河县安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口镇
邮 编:135300
联系人***
电 话:18643554602
招标代理机构:柳河恒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135300
联系人***
电话:***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