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四)★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公司成立三年(含)以上;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有良好信誉、案例经验和经济实力,并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五)★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受权人身份证原件;(六)★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注:★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6-10-14到 2016-10-21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911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文件,请投标人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拷贝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6-10-26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6-10-26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五矿大厦9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勘察院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勘察院、天津顺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