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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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京市 |
1.招标条件
金陵分公司运行二部球罐区低压消防系统更新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中石化股份公司炼油事业部以中国石化炼安函[2015]178号《关于金陵分公司关于2015年第三批隐患治理项目事宜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金陵分公司运行二部球罐区低压消防系统更新项目 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金陵分公司运行二部球罐区低压消防系统更新项目。
2.2建设地点: 金陵分公司炼油生产区域 。
2.3建设规模:对金陵分公司运行二部球罐六区的低压消防系统进行设计更新,改为稳高压系统。原消防系统拆除;新增消防主管线DN350*9,约390米和分支、气动球阀16个及传动部分(DN250,PN2.5)、管配件等。
2.4建设投资: 450万元 。
2.5计划工期: 60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中间交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11月 21日;
计划中间交接日期: 2017年 1 月 20日;
2.6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金陵分公司运行二部球罐区周围原低压系统DN450管道及由系统至各球罐的进水阀组拆除,更换为DN500的现有高压系统;各进罐阀组一并更换。新增阀门的开关控制信号及阀门状态信号接入球罐DCS控制系统中,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15329E01S,15329E01K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证书;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2013年以来有1项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管道工程施工业绩;
(6)2013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没有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8)近三年无重大诉讼纠纷;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技术职称,2013 年以来有 石油化工管道工程施工 技术负责人***
(3)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3 年以来有 石油化工管道工程施工 安全负责人***
(4)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6 年 10 月 18日至 2016 年 10 月 24日(工作日,每天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
(2)购买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南京炼油厂7号路途安酒店院内北一楼 。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图纸押金 500 元,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后5天内办理图纸押金退还手续 (押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 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 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建议采用银行保函)
若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按照中国石化相关规定执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2016 年 11月 11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
6.2截止时间: 2016 年 11月 11日 9 时 30 分。
6.3递交地点: 金陵石化公司招投标中心 。
6.4递交地址:***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16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7.2开标地点: 金陵石化公司招投标中心 。
7.3开标地址:***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地址:***
邮编: 210033 ;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邮编:210033 ;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形式,招投标活动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ebidding.sinopec.com/(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要登陆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否则无法进行参加投标和评审。
(2)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以后登陆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3)考虑到开标前需在交易系统录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相关信息,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的投标单位将不能参加后续的开评标工作,建议投标人尽量提前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