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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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新疆维 |
关键词: | 勘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公司受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委托对《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激光物证勘察仪采购与安装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ZZZB2016-采购-43-1
二、招标项目名称: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激光物证勘察仪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采购单位名称: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采购项目预算:58万元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激光物证仪(国产5合1)1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附数量清单
八、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其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激光证物勘察仪经营范围的资质,且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力。
(3)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出具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
(5)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制造商或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或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具有所投项目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报名时间和地点: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2016年 10月8日起至2016年10月18日工作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在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报名。报名时请按以上内容提供:合法经营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厂家授权委托书、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均需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取得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8日工作时间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取得方式: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10:30投标文件应在开标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登记,逾期不收,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三、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十四、开标地点:石河子市北一路198号玛河大厦三楼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一)。
十五、评标地点:石河子市北一路198号玛河大厦三楼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六、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北一路198号玛河大厦三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993-6687867 邮编:832000
十七、采购单位: 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项目联系人:卜鹏 联系电话***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