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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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10.12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前方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南沙区榄核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5]37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现对南沙区榄核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榄核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前方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
四、项目概况:榄核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共4300亩,建设范围位于绿村、上坭村、牛角村,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标准化改造、机耕路硬底化建设、农田排灌设施改造修复等,具体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项目编号: JG2016-
3、招标内容、规模:榄核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共4300亩,建设范围位于绿村、上坭村、牛角村,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标准化改造、机耕路硬底化建设、农田排灌设施改造修复等,具体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4、招标控制价: 951.237389万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
六、资金来源: 省、区财政资金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7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10月8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10月12日
报名时间: 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从报名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从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③项目负责人***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注:建造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
6、投标申请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投标报名前一年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仅限于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9、投标人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1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属于非电子资审项目,资格审查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正式投标人必须是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以纸质文件为准)。
十四、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前方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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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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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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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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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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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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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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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申请公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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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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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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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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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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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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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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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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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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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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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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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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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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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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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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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 |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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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 | 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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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
*** | 原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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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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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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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非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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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报名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致: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根据南沙区榄核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要求,我公司现递交投标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并做出如下承诺:
1、经认真研究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现郑重承诺:接受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所规定的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方法及所有视同放弃投标的条款要求,服从招标人的安排,不反对也不提出任何异议,并以全部努力投入到本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如有违反,尊重并服从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
2、在此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内容是真实、准确的。
3、在此处授权和要求所有银行、人士、公司、协作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给招标人为核实本申请内容或关于我们能力和信誉所要求认为必要的有关资料。
4、理解并同意提供可能要求的进一步的资料,也同意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这方面的资料,并已授权要求有关的银行、公司或部门,提供招标人所要求的其认为必要的任何有关资料,以核对本申请文件及有关我单位的能力和信誉。
5、如所提供的资料有虚假情况,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司的投标资格。
6、我司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及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进场施工。否则,将视同我司违约,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接受通报批评。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南沙区榄核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被建设单位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或相关人员(指项目负责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