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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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10.17 |
地 区: | 广州市 |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燕山村改造项目拆迁之二期拆除工程(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ZSCZ20160718- B09)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10月9日。
1. 招标项目编号:GZSCZ20160718- B09
2. 招标项目名称:燕山村改造项目拆迁之二期拆除工程(重新招标)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招标品目编号:B09
5. 服务期限(工期):拆除工程工期暂定为30天,自甲方书面下达进场拆除指令之日起计。如因客观原因,需顺延工期的,必须报甲方确认和批准。
6.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单位需求”部分。
7.投标报价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范围及招标单位提供的收费标准自行考虑报价,按实结算。
8.施工单位报名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资格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房屋或建构筑物拆除;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11.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2.符合资格的施工单位应当在2016年9月29日起至2016年10月9日期间(上午9:30-12:00和下午2:00-4:00时)到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13.递交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14:00至14:30。
1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806室。
15.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14:30。
16.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806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 | 采 购 人联系人*** |
*** |
电 话: |
13560369247 |
电 话: |
18620510510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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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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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地 址: |
广州市天河区龙怡路117号银汇大厦806室 |
联 系 地 址: |
广州市黄埔区连云路2号 |
邮 编: |
510635 |
邮 编: |
510730 |
开 户 银 行: |
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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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800245366208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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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发布人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