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张榜镇新路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
招 标 公告
项目编号:QC2016BY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蕲春县张榜镇新路村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蕲春县张榜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蕲春县境内 。
2.2 工程规模: 造价约244万元 。
2.3 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涉范围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有限数量制。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7家,则在开标前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家单位参与该项目开标、评标。资格审查标准及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须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CA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4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0 月 7 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cztb.cn.com)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密匙操作)
4.2 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每套 叁佰 元,售后不退;投标时按规定提交 肆万元整 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和资料费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密匙操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8 日 9:00 时,地点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蕲春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漕河镇四路东昌宾馆后院原汽运公司办公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县张榜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
监 督 部 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 系 电 话:0713-7229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