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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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西省 |
关键词: | 政府 医院 |
山西省汾阳医院心电除颤仪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招标编号:吕财进审2016027号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8日 【打印】
山西省汾阳医院心电除颤仪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山西省汾阳医院就心电除颤仪拟采购进口产品,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基本情况、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8起至2016年9月14日止(五个工作日)。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将相关意见和依据,书面报送采购单位和吕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山西省汾阳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033000
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采购人(盖章)山西省汾阳医院
采购项目所属项目名称医疗设备购置
采购项目名称及金额心电除颤仪、30万元
项目组织单位山西省汾阳医院
项目使用单位山西省汾阳医院
申请
理由□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3.其他。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职称从事专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夏耀林男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超声主任医师13934630278
张永林男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医学影像主任医师13453199800
任建平男山西省中医院检验主任技师13466816668
阎建伟男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医工高级工程师13613449465
周斌男山西周斌律师事务所法律律师13803459601
拟采购采购进口产品基本情况、申请理由心电除颤仪为抢救危重病人的重要设备,为了满足临床需要,心电除颤仪需达到如下要求:
1、有低能量双相波除颤技术
2、自动体外除颤(AED)模式:中文语音与/或文字提示,具有电极板接触指示器;
3、充电时间短(小于三秒钟,从开机到除颤开始小于十秒钟)。
综上所述,由于国产产品无法同时达到以上要求,无法满足采购单位的工作要求,故只能购买该类进口产品。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1、夏耀林:心电除颤仪是抢救危重病人的重要设备,要求有:低能量双向波除颤技术,自动体外除颤模式,充电时间短等。国内产品达不到临床需求,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2、张永林:国内产品目前在使用功能和性能方面,不能达到用户需求。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3、任建平:该设备是抢救危重患者的重要设备,产品的性能、模式以及带电时间的长短,直接关乎患者性命,建议购置同类进口产品。
4、阎建伟:心电除颤仪为抢救病人的重要设备,国产设备在安全性和功能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5、周斌:山西省汾阳医院医疗器械进口设备专家论证会情况属实,符合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其他事项
山西省汾阳医院
2016年9月8日
山西省汾阳医院
2016年09月08日
相关公告
进口论证公告山西省汾阳医院心电除颤仪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201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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