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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办公设备、电器设备及家具设施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6.09.07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办公设备招标 家具招标 
加入日期:2016.09.07
截止日期:2016.09.13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关键词: 办公设备 家具
 
招标公告正文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6FJLS-ND004

电子办公设备、电器设备及家具设施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电子办公设备、电器设备及家具设施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6FJLS-ND004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1-1 2016年电子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1批 269700元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2 2-1 2016年电器设备采购项目



1批 354700元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3 3-1 2016年家具设施采购项目
1批
220000元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三、预算价: 预算价为报价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或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宁德地区以外的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宁德设有售后服务网点,需提供租赁场所等相关证明材料。(注:仅合同包三)

③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5、合同包1:需满足1、2、3、4条件的资格要求;且凡属国家强制要求3C认证和节能的产品,必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6、合同包2:需满足1、2、3、4条件的资格要求;且凡属国家强制要求3C认证和节能的产品,必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7、合同包3:需满足1、2、3、4条件的资格要求;且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询价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合同包3】属预算金额50万以下的家具品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询价文件第69页),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4。

 

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并提供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报价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合同包1大写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2、合同包2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

3、合同包3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截止时间:开标前一天17:00前汇达)
(2)供应商必须以自身的名义,以转帐、电汇或网上银行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达至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直接接受现金、现金存款,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前汇达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账户为准;以其他方式、他人名义、个人名义以及逾期汇达的一律视同无效。

六、询价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9月8日起至2016年 9月9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11 :30,下午 14 :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9月13日9点30分。

八、开标时间:2016年9 月13日9点30分。

开标地点: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宁川北路新雅商厦A幢304室)

九、询价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十、购买标书请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行:宁德建行营业部

 

账号:35001682433050002081

 

十一、投标保证金款请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35001688141052500864

账    号:建设银行宁德福宁支行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fjlsgczxnd@126.com

特此公告。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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