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QDJH-LC2016-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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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09.04 |
截止日期: | 2016.09.28 |
招标业主: |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 |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路 |
兴华路32号院整治工程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兴华路32号院整治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QDJH-LC2016-002
2.项目名称:兴华路32号院整治工程
3.项目内容
主要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2.006774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3外地施工企业须具有入青信用登记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6本工程不分标段。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9月5日起至2016年9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金湖路12号甲辅楼二楼;
7.3方式: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图纸押金
本工程(有/无)图纸。
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图纸需邮寄的,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元,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9.踏勘现场时间
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0.1时间:2016年9月28日13时30分起至 14时 00分止。
10.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李沧区行政审批大厅B楼215房间;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1.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11.1时间:2016年9月28日14时00分。
11.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3号李沧区行政审批大厅B楼215房间;
12.联系方式***
12.1招 标 人: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12.2代理机构: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信箱: jiaheng_qd@126.com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人***
电 话:85966519-802传 真:***
开户名称: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青岛南京路支行
银行账号:8532 1501 0122 704671
12.3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
邮箱:lcggzyjy@163.com;
通信地址:***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