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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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衡阳市 |
根据院招标委员会精神,我院决定对湖南工学院机械楼、电信楼大厅屋面及信息楼东面梯形教室屋面防水工程进行校内公开招标,请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工学院招标办报名。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项目名称:机械楼、电信楼大厅屋面防水工程;信息楼东面梯形教室屋面防水工程。
2、建设地点:湖南工学院酃湖校区。
3、项目概况:
包一:机械楼、电信楼大厅屋面防水,共计约585平方米,上限值:人民币 106465元。
包二:信息楼东面梯形教室屋面防水,共计约769平方米,上限值:人民币 153427.79元。
4、招标范围:甲方指定的防水工程全部工程量内容。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项目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四、投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6日至30日,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逾期不予受理,携带下述资料到湖南工学院招投标办(教学大楼717室)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
②营业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廉洁诚信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严禁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利用“挂靠”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方式。承揽工程,招标单位将在招投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各环节明令禁止并加强监督检查,一经发现,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且今后均不得参加招标单位任何项目的招投标,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开标时间:
电话通知。
六、报名地址及电话:
联系人***
湖南工学院招投标办公室(教学大楼717室)。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湖南工学院招标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