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里湖花园住宅三期五标段铝合金门窗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JZJ-2016-G-006)(资格后审)
1、苏州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同里湖花园住宅三期五标段铝合金门窗工程已经获吴计投[2004]17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本工程分一个标段:同里湖花园住宅三期五标段铝合金门窗工程
(2)工程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
(3)工程规模:三期五标段建筑面积合计28153.11㎡
(4)招标内容:同里湖花园住宅一期三标段铝合金门窗工程
(5)合同估算价:约1178.15万元。
(6)工 期: 18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资格后审时须提交的主要原件资料资格审查申请书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将不予接收。(以下为资格审查基本要求,否则将不通过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年审合格的原件及复印件;
(2)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3)提供近三年内门窗工程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及复印件(类似业绩为造价330万及以上的住宅门窗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投标申请人在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到场或提供不了上述证明材料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6)提供以下承诺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8、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 25 日 9:00 时至2016年8月31日17: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到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 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联系人: 罗宜珑 电话:***
招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中粮置地审计监察部招标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
手机:13810967509传真:***
电子邮箱***
中粮集团审计监察部效能监察部招标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庆,田忠林办公电话:***
手机:13141316776,13311469311传真:***
电子邮箱***
2016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