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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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8.24 |
招标业主: |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 |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州市 |
关键词: | 监理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南沙区缸瓦沙围外江堤防综合整治工程等4宗监理项目 | ||||||||||||||||||||||||||||||||||||||||||||||||||||||||||||||||||||||||||||||||||||||||
批复文号 | 穗南发改[2015]246号、穗南发改项目[2016]49号、穗南发改项目[2016]200号 | ||||||||||||||||||||||||||||||||||||||||||||||||||||||||||||||||||||||||||||||||||||||||
批复单位 |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监理 | ||||||||||||||||||||||||||||||||||||||||||||||||||||||||||||||||||||||||||||||||||||||||
公告内容 |
广州市南沙区缸瓦沙围外江堤防综合整治工程等4宗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2015]246号、穗南发改项目[2016]49号、穗南发改项目[2016]200号及相关文件等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现对广州市南沙区缸瓦沙围外江堤防综合整治工程等4宗监理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缸瓦沙围外江堤防综合整治工程等4宗监理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1)广州市南沙区缸瓦沙围外江堤防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工程项目总投资约4512万元;
(2)南沙区2016年水务设施度汛维修加固及抢险项目(水利部分)监理,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3)南沙区横沥镇五顷水闸至宝善水闸海堤除险加固工程监理,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164.35万元;
(4)珠江安置区排涝站监理,工程项目总投资约706.95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广州市南沙区缸瓦沙围外江堤防综合整治工程等4宗监理项目。
3、招标规模:(1)广州市南沙区缸瓦沙围外江堤防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本次加固缸瓦沙围外江堤防总长度为5902.6m, 防洪(潮)标准为50年一遇,治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h暴雨不成灾。堤防级别为2级,穿堤建筑物为2级。
(2)南沙区2016年水务设施度汛维修加固及抢险项目(水利部分)监理,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3)南沙区横沥镇五顷水闸至宝善水闸海堤除险加固工程监理,该项目对横沥镇五顷水闸至宝善水闸长约932米的外江堤防(除海事局码头至轮渡码头堤段)进行加固,工程防洪(潮)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
(4)珠江安置区排涝站监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房、泵房的前后连接段、水闸、管理房和配电房等,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工程等别为Ⅳ等,泵房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4、监理范围: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6年 8 月 13 日至2016年8 月 17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6年 8 月 18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6年 8 月 24 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执业单位为本单位。
5、投标人自2010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水利工程,完成时间以鉴定书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施工监理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在报名前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具体按《广东省省外水利企业进粤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以登陆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http://gcjs.gdwater.gov.cn)查看结果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2份,1份正本1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招标网(网址: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及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招标代理: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注: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 。
2、本表审核情况和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7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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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
发布人 |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6-08-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