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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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8.24 |
招标业主: | 宿迁市宿豫区侍岭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宿迁市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宿豫区侍岭镇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宿豫区侍岭镇人民政府的宿豫区侍岭镇养老院消防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豫区侍岭镇;
1.2工期:?20 日历天;
1.3质量要求:合格;
1.4投资总额:约30万元;
1.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且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的40%,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一年时且完成结算审计付至审计价款的90%,余款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对应日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两年)。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豫区侍岭镇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
4.3.5.1项目负责人***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4.3.5.3项目负责人***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
4.3.9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
4.3.10根据宿豫信用办发〔2015〕5号文第十条规定,信用报告原件须经宿豫区信用办登记、备案后方可有效。
友情提醒:1、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有效期1年。2、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27-84338767,地址:太湖路181号,人防大厦103室;3、宿豫区信用办备案联系电话:0527-84456619,地址:***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6年8月13日至8月17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8时00分;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代理机构不再电话通知获取招标文件;
(3)费用:100元,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3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公寓四楼);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侍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