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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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8.29 |
地 区: | 郴州市 |
2016年新天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专项律师费谈判通知
通过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适用推荐方式):
郴州市新天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的 2016年新天公司债券承销服务项目(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专项律师费(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电F_FW_2016080300805 采购代理编号:HNDTC2016-CG(FW)-084-郴州)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
1、收到邀请的供应商,请你单位于 2016 年 08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6年 08月 10 日17时30 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网站(www.czzcjy.com)。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须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07,联系人***
3、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方法为2016 年08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开标室(市财政培训中心七楼)(指定地址)。
4、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人/负责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 2016 年08 月 10 日 17 时30分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新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郴资大道29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18075509157
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小蓉 吴锐 罗娟
地 址: 郴州市燕泉广场1栋411号
电 话: 0735-2150706
保证金汇至:
开 户 名: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项目部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郴州分行七里大道支行
银行帐号: 5859-6767-4871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谈判回复确定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谈判通知收悉,本所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招投标活动。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