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危桥加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6年危桥加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招标人为 蕲春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蕲春县境内 。
2.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51万,施工监理投资约21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同施工工期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C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投标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并取得交通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公路专业监理员不少于2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相应资质的分公司投标。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3单位负责人***
3.4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的工程监理业绩和虚假的人员证书材料,否则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 4日至2016年8月10日17:00前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4000元)。
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和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密匙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15:30,地点为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漕河四路老汽运公司县教育局隔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体踏勘现场和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往返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县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