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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区域医学影像远程阅片中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6.08.04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16.08.04
截止日期:2016.08.09
招标业主: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地 区:重庆市
关键词: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受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的委托,对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区域医学影像远程阅片中心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  重庆市中迪医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区域医学影像远程阅片中心项目
300
6
1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6年8月4日)起2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1000元/套,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财务部刷卡缴纳,不收取现金,售后不退)。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投标地点: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黔江区城西八路58号四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北京时间15:00。
(七)开标时间:2016年8月9日北京时间15: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人需提前到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qjdtc.com/)注册成为电子会员,具体操作详见网站“工作动态”《关于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电子收退的通知》。咨询电话:***
(2)成功注册成为电子会员后,投标人登录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查看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招标公告中指定的缴纳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直接划转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户中。
(3)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保证金账号由母账号和子账号共同组成,请填写完整。避免应账号填写不全引起投标无效),具体账户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不允许使用超级网上银行系统)缴纳保证金。
 (5)标书费在开标时刷卡缴纳,不得与投标保证金一并缴纳。
 (6)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且以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为有效报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2、特别提示:
开标时将现场核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6年8月8日17时00分
 注:(1)转(汇)款的进账单上必须清楚地标明递交投标保证金项目的名称;
(2)投标人要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等时间差的因素,对超过时间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一律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和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开标后与其他投标保证金一起退还,并当众退还投标文件。
(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转(汇)出,否则视为未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凭合同书原件到交易中心鉴证部办理)。
 
注:中标后,如采购人查实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转入到账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账户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址http://www.qjdtc.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邮  编:409000
电  话:(023)79241473
传  真:(023)79241473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八路58号(区建委四楼)
(二)采购人:
联系人***
地  址: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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