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二、采购人: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
三、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数字媒体技术实训室设备公开招标 |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16-05-8327 |
采购项目编号 |
预算总额(元) |
预算内资金(元) |
预算外资金(元) |
自筹资金(元) |
JM-2016-05-8327 |
220000 |
0 |
0 |
2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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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
六、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七、答疑会时间:2016 年 07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
八、答疑会地址:*** |
*** |
十、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6 年 07 月 11 日 16 时 14 分 |
十一、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6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
十二、发放标书地址:*** |
*** |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08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
十五、投标地址:*** |
*** |
十七、开标地址:*** |
*** |
十九、交货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大路5999号 |
二十、付款方式: |
一次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且完成相关使用培训后一次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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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交货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 |
二十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数码相机和航拍仪要求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项目采购物品验收前保证原厂封装,不得拆封。 |
二十四、售后服务:1、航拍仪:质保期1年,电池质保期半年;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质保期1年。 2、货到验收合格后,供货商负责联系生产厂家到校对产品使用技巧进行培训,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上门售后服务费等)全部由供货商负责。 3、所供设备一年内有问题24小时内到场售后服务。 |
二十五、投标保证金:2200元 |
二十六、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
二十七、公示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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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二十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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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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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