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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沙河村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监理)二次询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6.06.23 标签: 山东省招标 济宁市招标 监理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16.06.23
截止日期:2016.06.29
招标业主:济宁高新区王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济宁市
关键词: 监理 街
 
招标公告正文
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沙河村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监理)二次询价公告
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沙河村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监理)二次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网下询价方式选择监理服务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GXZC/2016/X00026
2.项目名称: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沙河村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监理)二次
3.采购人:济宁高新区王因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监理的工程内容及工作范围:本项目为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沙河村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监理)二次,总面积58.66公顷,其中耕地54.92公顷,沟渠0.68公顷,农村道路3.06公顷。位于王因街道东部,北至沙河村与储庄村村界田间道路,南至沙河村居民点北乡镇公路,西至田庄煤矿公路,东至沙河村田间道路。工作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6.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合同
7. 供应商资格条件:
7.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7.2 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询价,询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7.3 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4 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注册);
7.5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等有关规定;
7.6 法人授权委托: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7.7 供应商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高新区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8.报价携带材料:
欲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单位,现场报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任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须为通过相关部门年检的有效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监理大纲需同时提交。报价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送至规定地点即可,不接受提前报名。
9. 报价要求:
9.1 报价币种:人民币。
9.2 报价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且不得更改;
9.3 报价单上不允许手工填写价格,否则不予评审;
9.4 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以密封形式报送;否则不予评审。
9.5 报价文件的密封袋上必须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9.6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9.7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5760元整;本预算金额作为采购最高限价,采购限价内供应商可自主报价,报价超出预算金额否决其投标;本采购为一个包,供应商不可拆包响应。
10.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费的70%,余款审计后一年内付清。
11. 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1.1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2016年6月29日09时00分至2016年6月29日09时30分
11.2 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6月29日09时30分
11.3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圣都国际会议中心东临)产学研基地A2座一楼会议室
12. 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提供服务质量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4.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系人:胡秀荣    联系电话***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
济宁政府采购网站: http://www.jnzfcg.gov.cn
具体详情请登录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http://gaoxin.jnzfcg.gov.cn
                                                 
注意事项:请各监理单位以报价单形式进行报价,现场递交。递交报价单的同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供询价小组核验: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拟任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监理大纲同时提交,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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