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LHGC2016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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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06.17 |
截止日期: | 2016.06.22 |
招标业主: |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 |
地 区: | 深圳市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道路 路 |
1、项目编号:LHGC2016291
2、项目名称:2016年7月至8月份大浪时尚创意城片区道路综合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3、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
4、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5、工程所属类别:其他服务类---环境影响评价组
6、工程地址:***
7、招标方式:预选库招标
8、投标人资格: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入围龙华新区2015—2017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其他服务类---环境影响评价组。
9、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00%
10、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拟对大浪时尚创意城片区石龙仔路、浪荣路、浪花路、浪宁路等4条次干道和浪腾路、浪奔路、浪峰路、逸尚路、石凹路灯5条城市支路进行机动车道罩面、人行道、道牙、交通标线和护栏的翻新及管线完善、绿化提升等改造,项目匡算投资12346.76万元等,本次招标为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的环保批文,及对应项目的环境评价验收报审并取得环保验收批文。
11、招标控制价:12.9100万元
12、本次招标下浮率:以龙华新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入库单位名录中中标单位下浮率为准
13、中标价: 元
14、工期:2016年07月01日至2016年7月15日(具体开工日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另含水保验收,时间另订,工期共计40天)
15、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 6 月 17日
16、定标方法:现场摇号抽签定标
17、抽签定标时间:2016年6月 22日 下午16:40
18、抽签定标地址:***
19、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参与抽签人员为已备案投标专员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2)龙华新区小型建设工程(抽签定标)响应投标承诺函(模版)
20、所有投标人必须遵守《深圳市龙华新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小型工程相关规定。
21其他说明:第一、该中标价为暂定价,仅仅作为签订工程合同的依据。第二、按《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结算以可研批复总投资为计费基数,行业调整系数1.0,环境敏感程度1.2 ,该项工作包含了环保验收,故各项系数均取较高值。环保验收费用不再单独结算,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及费用中。第三、分两次支付1、方案通过评审、拿到环境影响批文后,甲乙双方可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甲方支付乙方结算费用的60%,余款待甲方完成环保验收并取得环保验收批文后一次性支付,欠款期内利息不计。第四、本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项目施工结算后,与该项目相关的所有付款项目需报政府审计主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受托人需无条件配合委托人的决算审计工作,最终费用以审计结算金额为准,即使招标人支付完中标人全部编制费用,也不能排除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审计决算的义务。第五、合同具体条款以招标公告及建设单位最终审核申报的合同为准。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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