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DPCG2016081937
2、项目名称:东山社区环境提升工程(小型预选)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类型: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
5、工程地址:***
6、建设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7、经办人:彭泳妙
8、办公电话:***
9、资金来源:政府100%
10、本次招标内容:道路工程:拆除混凝土627平方米、新建砼路面1378平方米、路道牙956平方米;电气工程:敷设电力电缆580米等。
11、已备案招标控制价:151.224743万元
12、中标价:126.459133万元
13、本次招标下浮率:16.60%(参照《深圳市建设工程管理站关于公布《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标价情况(2014年)的通知》深建价[2015]18号)
14、工期:60日
15、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6月15日17时至2016年6月21日15时30分
16、本项目从大鹏新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中产生,投标人必须入围相应组别: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组
17、定标方法:招标人在大鹏新区小型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库施工类市政公用组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18、抽签定标时间:2016年6月21日15时30分
19、抽签定标地址:***
20、需携带资料: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参与抽签人员为已备案联系人***
21、如承包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22、遵守《大鹏新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管理办法(试行)》(深鹏城建〔2014〕5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小型工程相关规定。
其他有关要求:
1、招标人抽签定标时,预选承包商名录相应组别的投标人必须按公告时间前往抽签定标地点参与监督抽签过程,未前往的按《管理办法》执行;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其参加投标资格直至清出大鹏新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名录。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