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NDZB-2016-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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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6.05.25 |
截止日期: | 2016.06.01 |
招标业主: | 宁德市畲族歌舞艺术传承中心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畲族歌舞艺术传承中心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 询价编号:NDZB-2016-41-1
2、询价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最高限价 (单位: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 |
1 |
灯光设备采购 |
办公 |
1批 |
410500 |
≥3种DMX通道控制模式, ≥50个通道 ;其他详见询价通知书 |
宁德市畲族歌舞艺术传承中心 |
朱主任;0593-2055388 |
宁德市 |
3、询价通知书购买时间:2016年05月25日至2016年05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4、询价通知书购买地址:***
5、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12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6、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zhixinnd@163.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专业人员的材料。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所报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报价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报价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合格的供应商。
8、政府采购政策
8.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8.2、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8.3、其他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规定。
9、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1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10、询价时间:[2016年06月01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11、询价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12、询价通知书售价及要求:询价通知书售价5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3、采购文件购买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14、报价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 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25日
备注:供应商参与投标须进行CA注册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