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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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6.17 |
招标业主: | 封开县公路局 |
招标代理: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肇庆市 |
S351线K24+625-K24+716、K25+769-K25+913段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省市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本工程批准单位为肇庆市公路局,以粤公养函[2015]754号、肇公养[2015]7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封开县公路局,建设资金由省补助及自筹解决,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优选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位于封开县,本项目包括省道S351线K24+625--K24+716及省道S351线K25+769--K25+913段水毁修复工程,水毁修复长度分别79m和144m;路面宽为6m,道路级别为四级,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建安费用约190万元;
2.2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新建路肩挡墙、回填路基、修复受损路面、加长旧涵、新建路侧混凝土护栏等进行完善修复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施工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对具体的施工桩号进行调整、对技术方案进行调整,投标人需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
2.3 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或省级住建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①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3日~5月27日(工作日)9:30~11:00,15:30~16:30,到封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封开县江口镇县行政中心广场西侧),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需委托),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技术负责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含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图纸费用8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7 日10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30 分至10 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江日报》、广东建设信息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介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封开县公路局
地 址:肇庆市封开县封州二路1号
联 系 人***
电 话:0758-6712137
7.2 交易中心:封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电 话:0758-7110205
7.3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建设二路19号肇宇大厦606室
联 系 人***
电 话:0758-2729799-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