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城华兴中(南)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华建监招2016-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城华兴中(南)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监理,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6]78号文】及五华县人民政府【华府工纪[2016]55号文】核准,建设单位为五华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改造道路长度约3260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61.40万元;
2.4工程地点:五华县水寨镇华兴中、南路;
2.5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的投标企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3.2.1信誉要求:自2015年12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不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3.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4.1.2、五华县建筑业企业投标登记证或五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批复(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1.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1.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二代身份证。
4.1.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1.8、拟投入项目监理机构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机电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市政专业监理员(2名)、机电设备专业监理员(1名)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4.1.10、拟投入项目监理机构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机电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市政专业监理员(2名)、机电设备专业监理员(1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4.1.11、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1.12、须提交自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截止时间期间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
(以上4.1.2~4.1.12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查原件)
4.1.1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1.14、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份),由拟投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到场亲自提交。
4.2报名时间:2016年05月31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5、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网上免费下载;
合格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8日9: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到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地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 年6月21日14:30时-15:0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71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016 年6月21日15:00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7、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等媒介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五华县水寨镇华一东路12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招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市润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盖章)
办公地址:***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日 期:2016年05月24日